奏折详情
奏请充公规银归入正额收解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岳浚
- 官职
- 山东藩司调山西藩司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5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是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布政使调任山西布政使臣岳濬谨
奏为请将兑公之常规照数归入正额以便画一
收解事窃查东省泰安州征收香税每年有藩
司衙门常规银一千五百两济宁州征收课程
每年有藩司衙门常规银五百两臣自雍正五
年五月内抵任起至封印日止收过泰安州香
税济宁州课程秋冬二季常规银两曾经存库
兑公具折
奏
闻在案伏思此项银两虽名藩司常规该州实于税
课内按银缴送与临州荣阳海税之文武规礼
相同今海税规礼俱已归入正额征收则香税
课程之常规亦应照例归额请于泰安香税额
内增银一千五百两济宁课程额内增银五百
两一体征解
奏销除常规之陋名而添正额之实数似于税课
有益臣查泰安济宁本年春夏二季常规俱已
解贮司库倘蒙
圣恩允准归额请即以雍正六年为始画一遵行为
此缮折陈
奏伏候
皇上
睿鉴批示臣谨
奏
雍正六年五月
叅奉
日具
奏
山東布政使調任山西布政使臣岳濬謹
奏為請將兌公之常規照數歸入正額以便畫一
收解事竊查東省泰安州徵收香稅每年有藩
司衙門常規銀一千五百兩濟寧州徵收課程
每年有藩司衙門常規銀五百兩臣自雍正五
年五月內抵任起至封印日止收過泰安州香
稅濟寧州課程秋冬二季常規銀兩曾經存庫
兌公具摺
奏
聞在案伏思此項銀兩雖名藩司常規該州實於稅
課內按銀繳送與臨州榮陽海稅之文武規禮
相同今海稅規禮俱已歸入正額徵收則香稅
課程之常規亦應照例歸額請於泰安香稅額
內增銀一千五百兩濟寧課程額內增銀五百
兩一體徵解
奏銷除常規之陋名而添正額之實數似於稅課
有益臣查泰安濟寧本年春夏二季常規俱已
解貯司庫倘蒙
聖恩允准歸額請即以雍正六年為始畫一遵行為
此繕摺陳
奏伏候
皇上
睿鑒批示臣謹
奏
雍正六年五月
叅奉
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