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审办被窃库银知州自映棠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陈时夏
- 官职
- 苏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4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似此具题之事又何必多此一番渎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苏州巡抚臣陈时夏谨
奏为
奏明事案查雍正贰年贰月升任通州知州白映
棠奉调入闱被窃库银柒百两当经吏目与收
书公司赔补未经通报至雍正叁年拾壹月复
有葛喜闪入衙房行窃为直宿人擎获究出前
失之银经葛喜供认同郎大等柒人伙窃各分
银壹百两及追究赃银则据葛喜等各供寄顿
钱铺典铺高士伟程宜善等柒家共银肆百余
两该州拘高士伟等严讯俱各照数供认赃究
高士伟随于是年拾贰月病故臣于雍正肆年
拾壹月初陆日到任之后白映棠随经升补山
西汾州府知府离任之后高士伟之父高振以
伊子诬窃贼殴受刑身死具控据按察司觉罗
白清查讯程宜善等俱供寄赃无据畏刑认
赔高士伟实于刑讯后壹月因病身故具详将
白映棠
题请解任质审等情前来臣查此案盗窃库银白
映棠私令吏目等赔补复经行窃又凭贼口供
辑刑吓各家赔补惟图得赃了事以二次盗窃
库银之重案匿不通详宽纵正法赃盗遗殃荡
职殊甚惟高振之子病故已逾一年忽行控理
众口翻供咸以知州在任不敢控告为词则其
寄赃之虚实难以悬断必得原问官质审始得
实情相应据详
题请将升任知州白映棠解任提来质讯明白将
偷盗库银重案究拟定罪并同匿报情由具
题合行
奏明伏乞
圣明睿鉴
朱批:似此具题之事又何必多此一奏该奏折奏折
朕而不知大体遇事遇言自然一齐本末面目
矣
奏
雍正陆年肆月
日
奏
蘇州巡撫臣陳時夏謹
奏為
奏明事案查雍正貳年貳月陞任通州知州白映
棠奉調入闈被竊庫銀柒百兩當經吏目與收
書公司賠補未經通報至雍正叁年拾壹月復
有葛喜閃入衙房行竊為直宿人擎獲究出前
失之銀經葛喜供認同郎大等柒人夥竊各分
銀壹百兩及追究贓銀則據葛喜等各供寄頓
錢鋪典鋪高士偉程宜善等柒家共銀肆百餘
兩該州拘高士偉等嚴訊俱各照數供認贓究
高士偉隨於是年拾貳月病故臣於雍正肆年
拾壹月初陸日到任之後白映棠隨經陞補山
西汾州府知府離任之後高士偉之父高振以
伊子誣竊賊毆受刑身死具控據按察司覺羅
白清查訊程宜善等俱供寄贓無據畏刑認
賠高士偉實於刑訊後壹月因病身故具詳將
白映棠
題請解任質審等情前來臣查此案盜竊庫銀白
映棠私令吏目等賠補復經行竊又憑賊口供
輯刑嚇各家賠補惟圖得贓了事以二次盜竊
庫銀之重案匿不通詳寬縱正法贓盜遺殃蕩
職殊甚惟高振之子病故已逾一年忽行控理
眾口翻供咸以知州在任不敢控告為詞則其
寄贓之虛實難以懸斷必得原問官質審始得
實情相應據詳
題請將陞任知州白映棠解任提來質訊明白將
偷盜庫銀重案究擬定罪并同匿報情由具
題合行
奏明伏乞
聖明睿鑒
硃批:似此具題之事又何必多此一奏該奏摺奏摺
朕而不知大體遇事遇言自然一齊本末面目
矣
奏
雍正陸年肆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