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谢蒙恩批发抚臣迈柱折奏一件到臣兹将赣州府统辖十二县地改设拨隶事宜加详议拟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布兰泰
- 官职
- 江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4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谢恩
- 题目提及府
- 137江西赣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似此愚昧之见实难谕批是否(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西巡抚臣布兰泰谨
奏为请
旨事恭照雍正五年十一月内蒙
皇上批发署抚臣迈柱奏一件到臣内有赣州府
统辖十二县地方辽濶知府一官鞭长不及耳
目难周请改设直隶州分管或以赣州府属之
赣县信丰二县升吉安府属之龙泉县分拨南
安府管辖而以赣守移驻安远县等因臣钦奉
朱批此事你详细斟酌具奏应题具本钦此钦遵前
经臣以到任未几不敢草率定议容查议妥协
另折请
旨等情覆奏钦奉
朱批详慎为之钦遵在案伏念郡县分辖相沿已久
今欲更改旧制务须酌量繁简均匀远近于吏
治民生实有裨益方不负我
皇上规画万全之至意臣檄司道确查妥议嗣据司
道等会详请将赣属之定南县改设直隶州而
以龙南安远长宁三邑分与管辖臣以详内未
将各县程途里数指明有无迂绕不便之处难
于悬拟令将定南形势并将分与管辖之各县
水陆路程详悉绘图议覆去后今据司道会详
内称定南居赣州极南控扼江广咽喉其四境
之界东二百二十里至安远县西九十里至龙
南县由西而南即广东和平县界北二百四十
里至信丰县南一百二十里至刘畬隘自隘口
分路一接广东龙川县界一接长宁县界并八
十里而至长宁县定南所处除正南与广东接
壤外其东西北三面系龙南安远信丰长宁四
县环远而定南适居其中但信丰与赣县接界
倚为赣郡南屏且离府止一百七十里而离定
南则有二百四十里是信丰一邑仍以隶府为
便其龙安长三邑一处定南之西二处定南之
东南凡有解审公事先往定南然后往北直抵
省城可免在府守候之烦又称定南为极南之
门户屏障本省接应隣封所关诚重止立区区
一县僻在僻远田赋无多户口稀少孤城末令
无以壮弹压之威今若改设直隶州慎选良牧
以专重任移驻防守以卫孤城又分隶龙南安
远长宁三县肘腋供其指使呼吸借以相通一
旦易僻陋而为繁剧洵足奠疆宇而固金汤等
情该臣看得赣属之定南县除正南一面接壤
广东外其东西北三面为龙南安远长宁三邑
会归之境相距道路远或二百余里近则百余
里以定南改设州治分龙安长三邑就近管辖
以免赣守地濶事烦照顾不及之虑定属可行
且查定南之地在赣郡极南实为江省屏障岭
广咽喉地处要冲形势险隘偏隅末令诚未足
资弹压若改设直隶州而以三邑供其指使则
声势相倚疆宇之倍固臣既据司道议详复
于赣郡守令等官到省进见之时广询博访咸
以为宜若以赣州府属之赣县信丰二县吉安
府属之龙泉县拨隶南安则三郡之版章户口
俱要纷更又以知府移驻安远则衙署等项亦
须改作府佐等员亦须迁徙殊费更张不如以
定南改设不过县令易为州牧县佐易为州佐
一切衙署库狱俱可仍旧民间之版籍户口毫
不必有所变易有改设之益而无更张之劳似
觉较为妥便该臣又查得南昌府属之宁州远
处偏僻界连楚省离府路三百八十余里水
路六百余里皆峻岭险滩凡遇盘查仓库提
事件经旬累日多所未便查该州离瑞州府止
一百八十余里道路较近呼应甚易且南昌一
府统辖七县一州瑞州一府止辖三县今若以
宁州拨入瑞州府管辖不特繁简得宜而就近
控驭于吏治民生实有补益再查雍正三年七
月内准部咨安辑棚民等事一案以宁州与楚
省连界甚属紧要请将就近事简之瑞州府同
知移驻稽查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则该州之刑名钱谷丁粮户口似
宜一并改拨归瑞州府管辖以昭画一庶为
两便以上定南改设与宁州拨隶之处俱从酌
量繁简因地制宜起见但以更改旧制事关重
大钦奉
谕旨详慎斟酌臣谨将查议情形并愚昧之见是否
有当恭请
皇上睿裁定夺倘蒙
俞允容臣将改设拨隶事宜再加详议会同督臣具
题为此谨
奏
雍正陆年肆月初叁日
(朱批:所议甚属明晰,妥协,照议行。)
奏
江西巡撫臣布蘭泰謹
奏為請
旨事恭照雍正五年十一月內蒙
皇上批發署撫臣邁柱奏一件到臣內有贛州府
統轄十二縣地方遼濶知府一官鞭長不及耳
目難周請改設直隸州分管或以贛州府屬之
贛縣信豐二縣升吉安府屬之龍泉縣分撥南
安府管轄而以贛守移駐安遠縣等因臣欽奉
硃批此事你詳細斟酌具奏應題具本欽此欽遵前
經臣以到任未幾不敢草率定議容查議妥協
另摺請
旨等情覆奏欽奉
硃批詳慎為之欽遵在案伏念郡縣分轄相沿已久
今欲更改舊制務須酌量繁簡均勻遠近於吏
治民生實有裨益方不負我
皇上規畫萬全之至意臣檄司道確查妥議嗣據司
道等會詳請將贛屬之定南縣改設直隸州而
以龍南安遠長寧三邑分與管轄臣以詳內未
將各縣程途里數指明有無迂繞不便之處難
於懸擬令將定南形勢并將分與管轄之各縣
水陸路程詳悉繪圖議覆去後今據司道會詳
內稱定南居贛州極南控扼江廣咽喉其四境
之界東二百二十里至安遠縣西九十里至龍
南縣由西而南即廣東和平縣界北二百四十
里至信豐縣南一百二十里至劉畬隘自隘口
分路一接廣東龍川縣界一接長寧縣界并八
十里而至長寧縣定南所處除正南與廣東接
壤外其東西北三面係龍南安遠信豐長寧四
縣環遠而定南適居其中但信豐與贛縣接界
倚為贛郡南屏且離府止一百七十里而離定
南則有二百四十里是信豐一邑仍以隸府為
便其龍安長三邑一處定南之西二處定南之
東南凡有解審公事先往定南然後往北直抵
省城可免在府守候之煩又稱定南為極南之
門戶屏障本省接應隣封所關誠重止立區區
一縣僻在僻遠田賦無多戶口稀少孤城末令
無以壯彈壓之威今若改設直隸州慎選良牧
以專重任移駐防守以衛孤城又分隸龍南安
遠長寧三縣肘腋供其指使呼吸藉以相通一
旦易僻陋而為繁劇洵足奠疆宇而固金湯等
情該臣看得贛屬之定南縣除正南一面接壤
廣東外其東西北三面為龍南安遠長寧三邑
會歸之境相距道路遠或二百餘里近則百餘
里以定南改設州治分龍安長三邑就近管轄
以免贛守地濶事煩照顧不及之慮定屬可行
且查定南之地在贛郡極南實為江省屏障嶺
廣咽喉地處要衝形勢險隘偏隅末令誠未足
資彈壓若改設直隸州而以三邑供其指使則
聲勢相倚疆宇之倍固臣既據司道議詳復
於贛郡守令等官到省進見之時廣詢博訪咸
以為宜若以贛州府屬之贛縣信豐二縣吉安
府屬之龍泉縣撥隸南安則三郡之版章戶口
俱要紛更又以知府移駐安遠則衙署等項亦
須改作府佐等員亦須遷徙殊費更張不如以
定南改設不過縣令易為州牧縣佐易為州佐
一切衙署庫獄俱可仍舊民間之版籍戶口毫
不必有所變易有改設之益而無更張之勞似
覺較為妥便該臣又查得南昌府屬之寧州遠
處偏僻界連楚省離府路三百八十餘里水
路六百餘里皆峻嶺險灘凡遇盤查倉庫提
事件經旬累日多所未便查該州離瑞州府止
一百八十餘里道路較近呼應甚易且南昌一
府統轄七縣一州瑞州一府止轄三縣今若以
寧州撥入瑞州府管轄不特繁簡得宜而就近
控馭於吏治民生實有補益再查雍正三年七
月內准部咨安輯棚民等事一案以寧州與楚
省連界甚屬緊要請將就近事簡之瑞州府同
知移駐稽查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則該州之刑名錢穀丁糧戶口似
宜一併改撥歸瑞州府管轄以昭畫一庶為
兩便以上定南改設與寧州撥隸之處俱從酌
量繁簡因地制宜起見但以更改舊制事關重
大欽奉
諭旨詳慎斟酌臣謹將查議情形并愚昧之見是否
有當恭請
皇上睿裁定奪倘蒙
俞允容臣將改設撥隸事宜再加詳議會同督臣具
題為此謹
奏
雍正陸年肆月初叁日
(朱批:所議甚屬明晰,妥協,照議行。)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