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山西省动用耗羡银两之情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觉罗石麟
- 官职
- 山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3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巡抚臣觉罗石麟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前将晋省各年用过耗羡银两分晰应动
用与不应动用及着落补还之处恭折
进呈荷蒙
睿鉴将折内所开修理学宫贡院等项之处奉
谕旨以上虽系应动但实用与否亦当详查钱粮尚
有冒销何况耗羡若不奏又当一论既奏非彻底
不可钦此又科场备办供给等项奉
谕旨何得用如许之多钦此臣遵将各项覆加详查
并令署布政使将河亦各清查确核查得各项
之中如各官养廉各属办费
脚塘及沙虎口马匹料草义学束修各衙门纸张
工食司库搬银工价堤塘报银等项此皆
奏明应给之项每年定有额数照数实给难容浮
冒所有修筑城垣汾河堤坝修理贡院及科场
供给等项银两查司库当日系实给应用且
系地方公务是以俱列入应动之内今蒙
圣明指示臣随逐一详查除从前曾经核减毫无浮
多者仍应照数开销外查雍正三年玖月内前
抚臣伊都立
奏明修筑省城外汾河堤坝兴动用耗羡银壹万
贰千伍百贰拾壹两零又奏委前任太原府知府郭
𫟹督修于雍正肆年陆月内完工在案臣同将
河亲往确勘工程坚固今未及两载多有不
坚之处至从前于坝垣之外原筑护堤叅道已
经被水冲塌转瞬伍月间即水发之际若不
修整则侵损坝塘高费更多今据阳曲县知县
孔兴宗将原筑之叁道护堤准估重修以保坝
垣共估工料银玖百壹拾壹两零于司库现存
雍正元年余剩耗羡银内动用在兴工查此
皆由于当日修筑不坚所致今次动用之银两
应着落从前经手之郭𫟹名下追补项再查
当日所修堤坝银两报销之数亦未核减料价
等项显有浮浮今加覆核共核减银叁千柒百
伍拾陆两零应着落原经手官郭𫟹等分赔银
壹千捌百柒拾捌两零不行核实之前任布政
使高成龄分赔银玖百叁拾玖两零追准销
之前任抚臣伊都立分赔银玖百叁拾玖两零
各照数追补还项其文武科场供给等项共用
过银壹万肆千伍百捌拾贰两零查当日所用
食物器皿经手之员亦有浮靡费之处逐加
覆核共核减银贰千贰百叁拾柒两零应着落
从前经手之太原府同知徐大枚等赔补还项
又历年修理城垣贡院等处共用过银玖千陆
百叁拾玖两零工程虽属繁难但其中尚有应
减之工料今共核减银伍百捌拾两零应着落
经手之太原府同知徐大枚等赔补还项至密
陈管见等事案内动银买谷建仓贰项奉
谕旨皆当察核钦此查此贰项银两司库已经给发
各属是以亦列于应动数内但此贰案尚未报
部惟销现经行查各属俟买足修完之日各归
原案核实报销至前折所开前抚臣诺敏应赔
还之项奉
谕旨诺敏所効之力多动五万亦应当不必令赔还
可将朕恩随便令他知之做他的主意密之万不
可露朕看他知道钦此臣跪读至此仰见我
皇上至仁如天臣下凡有効力之处历久犹蒙
圣慈垂念
恩施格外不但诺敏蒙家感激
天恩即臣闻
命之下亦感颂
皇仁欢呼于无已也臣敬谨遵奉今适有便只以臣
圣恩已扎令诺敏知之矣并将彼动用之项归于养
廉项下开除又前折内伊都立捐制碗位及差
委笔帖式等公干盘费贰项奉
御笔勾去免赔此贰项亦应归于养廉项下开除又
前折内奉
御笔勾画之各项并奏
谕旨应赔还处朕不晰况森图任内尚未有公用之
项也钦此臣谨将应赔还之项另缮折注明呈
览再查晋省于康熙陆拾壹年间原任抚臣德音任
内即有提取耗羡以充公用之举至前抚臣诺
敏到任之后始酌定数目分晰款项具折
奏明并按年造册查销是以森图任内即有动用
通雍正元年之耗羡至臣前折内因将各年耗
羡银两收除存剩之总数开列于前是以将应
用与不应用各项分列于后俾总撒合一得见
原委今已蒙
圣明鉴察臣今请
旨之后所有应动用之项以不必再为开列只将不
应动用及动用内核减之各项款目并应令
赔补之各官职名造册具
题以便着落勒限追补还项臣未敢擅便谨具折
同原折一并覆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陆年叁月
日
奏
山西巡撫臣覺羅石麟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前將晉省各年用過耗羨銀兩分晰應動
用與不應動用及着落補還之處恭摺
進呈荷蒙
睿鑒將摺內所開修理學宮貢院等項之處奉
諭旨以上雖係應動但實用與否亦當詳查錢糧尚
有冒銷何況耗羨若不奏又當一論既奏非徹底
不可欽此又科場備辦供給等項奉
諭旨何得用如許之多欽此臣遵將各項覆加詳查
并令署布政使將河亦各清查確核查得各項
之中如各官養廉各屬辦費
腳塘及沙虎口馬匹料草義學束脩各衙門紙張
工食司庫搬銀工價堤塘報銀等項此皆
奏明應給之項每年定有額數照數實給難容浮
冒所有脩築城垣汾河堤壩修理貢院及科場
供給等項銀兩查司庫當日係實給應用且
係地方公務是以俱列入應動之內今蒙
聖明指示臣隨逐一詳查除從前曾經核減毫無浮
多者仍應照數開銷外查雍正三年玖月內前
撫臣伊都立
奏明脩築省城外汾河堤壩興動用耗羨銀壹萬
貳千伍百貳拾壹兩零又奏委前任太原府知府郭
鉷督修於雍正肆年陸月內完工在案臣同將
河親往確勘工程堅固今未及兩載多有不
堅之處至從前於壩垣之外原築護堤叅道已
經被水沖塌轉瞬伍月間即水發之際若不
脩整則侵損壩塘高費更多今據陽曲縣知縣
孔興宗將原築之叁道護堤准估重脩以保壩
垣共估工料銀玖百壹拾壹兩零於司庫現存
雍正元年餘剩耗羨銀內動用在興工查此
皆由於當日脩築不堅所致今次動用之銀兩
應着落從前經手之郭鉷名下追補項再查
當日所修堤壩銀兩報銷之數亦未核減料價
等項顯有浮浮今加覆核共核減銀叁千柒百
伍拾陸兩零應着落原經手官郭鉷等分賠銀
壹千捌百柒拾捌兩零不行核實之前任布政
使高成齡分賠銀玖百叁拾玖兩零追准銷
之前任撫臣伊都立分賠銀玖百叁拾玖兩零
各照數追補還項其文武科場供給等項共用
過銀壹萬肆千伍百捌拾貳兩零查當日所用
食物器皿經手之員亦有浮靡費之處逐加
覆核共核減銀貳千貳百叁拾柒兩零應着落
從前經手之太原府同知徐大枚等賠補還項
又歷年修理城垣貢院等處共用过銀玖千陸
百叁拾玖兩零工程雖屬繁難但其中尚有應
減之工料今共核減銀伍百捌拾兩零應着落
經手之太原府同知徐大枚等賠補還項至密
陳管見等事案內動銀買穀建倉貳項奉
諭旨皆當察核欽此查此貳項銀兩司庫已經給發
各屬是以亦列於應動數內但此貳案尚未報
部惟銷現經行查各屬俟買足脩完之日各歸
原案核實報銷至前摺所開前撫臣諾敏應賠
還之項奉
諭旨諾敏所効之力多動五萬亦應當不必令賠還
可將朕恩隨便令他知之做他的主意密之萬不
可露朕看他知道欽此臣跪讀至此仰見我
皇上至仁如天臣下凡有効力之處歷久猶蒙
聖慈垂念
恩施格外不但諾敏蒙家感激
天恩即臣聞
命之下亦感頌
皇仁歡呼於無已也臣敬謹遵奉今適有便只以臣
聖恩已扎令諾敏知之矣并將彼動用之項歸於養
廉項下開除又前摺內伊都立捐製碗位及差
委筆帖式等公幹盤費貳項奉
御筆勾去免賠此貳項亦應歸於養廉項下開除又
前摺內奉
御筆勾畫之各項并奏
諭旨應賠還處朕不晰况森圖任內尚未有公用之
項也欽此臣謹將應賠還之項另繕摺註明呈
覽再查晉省於康熙陸拾壹年間原任撫臣德音任
內即有提取耗羨以充公用之舉至前撫臣諾
敏到任之後始酌定數目分晰款項具摺
奏明并按年造冊查銷是以森圖任內即有動用
通雍正元年之耗羨至臣前摺內因將各年耗
羨銀兩收除存剩之總數開列於前是以將應
用與不應用各項分列於後俾總撒合一得見
原委今已蒙
聖明鑒察臣今請
旨之後所有應動用之項以不必再為開列只將不
應動用及動用內核減之各項款目并應令
賠補之各官職名造冊具
題以便着落勒限追補還項臣未敢擅便謹具摺
同原摺一併覆
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陸年叁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