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随地办粮之法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朝恩
官职
盛京户部侍郎兼管署理奉天府府尹印务
具奏日期
雍正06年02月1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漕运漕粮事务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转发议奏

奏折正文

盛京户部侍郎兼管奉天府府尹印务臣王朝恩谨 奏为谨陈随地办粮之法请 旨勒部定议以便催科事窃照粮从地起乃不易之 常经无如五方之风俗不同日而较粮之难易 有别奉天地方旗民杂处凡贫民之有地者力 不能耕往往典与富户仅得半价以图易时情 愿承办空粮富户之置产者议卖抚然议典欣 然因典地不用办粮而买地必须纳课现今各 处富户之所耕者半多无粮之地贫民之所纳 者率多无地之粮在贫户地去粮存输将费力 而富户专以不纳粮为利如青其按地纳粮辄 以情愿退地为辞殊不知贫人既以无力而典 地安有余力以赎回往往执争诉抗违官断 积习相沿催科匪易臣署理府尹虽经通饬出 示晓谕凡典地者随地纳粮若非仰请 皇上勒部定例颁行恐顽户必致梗议应将凡系丈 量载册之地无论出典年分远近俱著落现在 得地之人完粮州县官按册催征凡系典出之 地即于本户册名之下注明典主姓名以便查 比如典主不遵输纳照欺隐田粮律治罪倘业 主果系无力耕种而出典之年限已满情愿甘 心弃业者即令典主业户合词呈明州县许其 过割更名永远输赋如出典年限未满业主尚 希赎回者俟赎地之日仍将粮赋归还业主本 户输纳如典主不愿纳粮将地退回业主者计 其典地收花年分在于典价内扣还业主完过 之粮方许退地至业主收回原地不竭力设法 耕种以致抛荒者照荒无田地律治罪庶粮有 著落地无荒芜如各省有典地不纳粮者似可 通行此法则催科不难而钱粮无欠 国课民生均有裨益矣抑臣更有请者凡民间田 宅出卖之后田地耕种成熟房屋整旧如新业 主艳目便图赎回否则谓当日原系贱卖勒令 我价更有一找二贴之说各随原卖价加增 需索如不遂欲辄以强占告官此风东南各省 皆然而江浙二省尤甚臣前任浙江藩司时深 悉此弊在地方官惟词拘讯每谓乡俗旧规如 此又执得业者应听断之说是以断令原中议 我议贴始合民情大非理经断狱之道自此讼 狱繁而刁风长矣查律载凡告争田产但系五 年以上并虽未及五年验有出卖文约是实者 断令照旧管业不许再赎 今典甚明臣请通饬各省凡卖产悉照时价自卖 之后不许我贴需索争讼如邦内不书明准赎 者不许断令回赎其典房而典主卖钱修整者 业主回赎之时价还典主工料方许回赎违者 各照不应律治罪庶可以息争端而杜刁风亦 可以省狱讼而惩奸顽矣如果臣言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勒部议覆施行谨奏 雍正陆年贰月 日臣王朝恩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