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铸造钱文折(附件:朱批修正稿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2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矿物等资源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好极欣悦览之前于四十万中拨改十万者恐滇省钱文不敷之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南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铸钱日多请增发运事雍正六年正月初八
日准户部咨钦奉
上谕江西巡抚布兰泰奏称江西所有制钱不敷流
通请每岁多拨滇钱一万贯运至汉口江西省动
库银一万两委员前往汉口交易运回之日照京
中制钱搭放之例每滇钱一千作饷银一两均匀
搭放俾流通交易等语从前鄂尔泰奏请将滇省
所铸钱文除本省搭放外每年以四万贯发运楚
省川江西广等处已经俞允著户部行文鄂尔泰
于此四万贯内以一万贯运至汉口将起运日期
预行知会布兰泰令其委员接运钦此移咨到臣
臣查滇省制钱先经
题明每年运发外省四万贯雍正五年分运过广
东钱二万贯易银二万两已解交司库运广西
钱二万贯所易之银计日可到今江西抚臣布
兰泰以该省制钱不敷流通
奏请每岁多拨滇钱一万贯运至汉口该省动库
银一万两委员前往汉口交易奉
谕旨著臣于四万贯内以一万贯运至汉口钦此
遵伏念钱法贵于流通钱文宜于多运若于四
万贯内运发江西一万则他省运钱仅三万贯
仍不敷流通臣先因滇省铸钱日增钱价日贱
设法调剂曾檄令云南布政司暂动盐余公用
银两照时价收买市钱陆续搭放兵饷抵出新
钱存库以备运外省销售其中原有盈余之
钱足敷脚价现存新钱三万五千六百余贯提
标与大理城守营兵饷向系钱文搭放前因大
理停局若将省局之钱运至大理搭放往返多
费应停其搭钱放给全银经臣具
题荷蒙
圣恩俞允则搭放兵饷之钱每年计多二万一千二
百余贯且各炉役每年有额外带铸息钱三千
七百余贯而需盐局尚存旧铸之钱省中又有
盐斤卖获钱文均需易银统计每年约可运外
省钱十万贯惟是发运脚价远者每贯约需银
二钱五六分近者每贯约需二钱三四分以十
万贯计脚价银近二万五千两所以不能全运
今除每年运往外省钱四万贯仍照旧运售外
应请将盐余银收买搭放兵饷抵出新钱内动
支一万贯委员运赴汉口交江西抚臣委员接
运领银回滇还项每贯约需运脚银二钱六分
即于盈余钱内发给尚余抵出新钱二万一千
八百余贯亦以钱作运脚委员运往川粤二省
易银现在另疏具
题余存之钱俟今岁运赴汉口镇江铜斤易银回
滇获有额外息银可以通那自雍正七年为始
每岁运钱十万贯前往楚省川粤两江易银则
滇钱不致壅滞各省之钱亦敷流通于
国计民生均有裨益矣缘系详筹钱法事理合先
奏明伏乞
圣主睿鉴臣鄂尔泰谨
奏
雍正六年二月初十日
奏
雲南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鑄錢日多請增發運事雍正六年正月初八
日准户部咨欽奉
上諭江西巡撫布蘭泰奏稱江西所有制錢不敷流
通請每歲多撥滇錢一萬貫運至漢口江西省動
庫銀一萬兩委員前往漢口交易運回之日照京
中制錢搭放之例每滇錢一千作餉銀一兩均勻
搭放俾流通交易等語從前鄂爾泰奏請將滇省
所鑄錢文除本省搭放外每年以四萬貫發運楚
省川江西廣等處已經俞允著户部行文鄂爾泰
於此四萬貫内以一萬貫運至漢口將起運日期
預行知會布蘭泰令其委員接運欽此移咨到臣
臣查滇省制錢先經
題明每年運發外省四萬貫雍正五年分運過廣
東錢二萬貫易銀二萬兩已解交司庫運廣西
錢二萬貫所易之銀計日可到今江西撫臣布
蘭泰以該省制錢不敷流通
奏請每歲多撥滇錢一萬貫運至漢口該省動庫
銀一萬兩委員前往漢口交易奉
諭旨著臣於四萬貫内以一萬貫運至漢口欽此
遵伏念錢法貴於流通錢文宜於多運若於四
萬貫内運發江西一萬則他省運錢僅三萬貫
仍不敷流通臣先因滇省鑄錢日增錢價日賤
設法調劑曾檄令雲南布政司暫動鹽餘公用
銀兩照時價收買市錢陸續搭放兵餉抵出新
錢存庫以備運外省銷售其中原有盈餘之
錢足敷脚價現存新錢三萬五千六百餘貫提
標與大理城守營兵餉向係錢文搭放前因大
理停局若將省局之錢運至大理搭放往返多
費應停其搭錢放給全銀經臣具
題荷蒙
聖恩俞允則搭放兵餉之錢每年計多二萬一千二
百餘貫且各爐役每年有額外帶鑄息錢三千
七百餘貫而需鹽局尚存舊鑄之錢省中又有
鹽斤賣獲錢文均需易銀統計每年約可運外
省錢十萬貫惟是發運脚價遠者每貫約需銀
二錢五六分近者每貫約需二錢三四分以十
萬貫計脚價銀近二萬五千兩所以不能全運
今除每年運往外省錢四萬貫仍照舊運售外
應請將鹽餘銀收買搭放兵餉抵出新錢内動
支一萬貫委員運赴漢口交江西撫臣委員接
運領銀回滇還項每貫約需運脚銀二錢六分
即於盈餘錢内發給尚餘抵出新錢二萬一千
八百餘貫亦以錢作運脚委員運往川粵二省
易銀現在另疏具
題餘存之錢俟今歲運赴漢口鎮江銅斤易銀回
滇獲有額外息銀可以通那自雍正七年為始
每歲運錢十萬貫前往楚省川粵兩江易銀則
滇錢不致壅滯各省之錢亦敷流通於
國計民生均有裨益矣緣係詳籌錢法事理合先
奏明伏乞
聖主睿鑒臣鄂爾泰謹
奏
雍正六年二月初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