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尚书黄国材变卖家产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孔毓珣
- 官职
- 两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6年02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黄国材大错了已谕本人料理又谕该旗部办理此事者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孔毓珣谨
奏为
奏明事雍正陆年正月贰拾柒日准刑部咨为转
行事贵州清吏司案呈雍正伍年拾贰月初伍
日准正白旗汉军都统咨称本旗刘汉杰佐领
下工部尚书兼都统黄国材名下应追捐谷等
项银共二十五万余两一案据黄国材呈称切
国材赔项甚多无力完交所有各处房地家产
丝毫不敢隐匿实欲尽行变卖以完赔项兹有
从前交过两广总督孔毓珣银七千两代置房
地即系制台族人之产俱在山东地方我系旗
人不便前往守卖理合开单呈明咨部转行将
我山东房地仍交代置之总督孔毓珣查收将
原价银七千两照数给还凑解赔项等情相应
移咨贵部转行两广总督孔毓珣将伊代黄国
材所置山东房地查收照数给还原价以抵其
欠项等因前来据此相应抄录粘单转咨两广
总督可也为此合咨前去查照施行计粘单一
纸内开山东房地济宁州南门大街韩君长房
一所计六十二间价银一千八百三十两牙税
银一百八十八两修理银一百五十两济宁州
夏家楼黄莘伯黄克仲庄子一处瓦房三十二
间大楼一座草房一百间大小门楼七间花园
一所地十顷零九十亩一分二厘价银三千九
百六十两济宁州李家庄李富地八十二亩价
银一百一十五两以上正价共银七千零五两
连杂费共银七千三百四十三两等因准此窃
臣于康熙五十六年间任广西按察使时今尚
书臣黄国材前任广西布政使臣与同寅黄国
材曾托臣代觅山东产业臣以外任已久家中
无人代为料理辞绝迨后臣有家人韩启因染
瘴气回家黄国材闻知又欲差人同往臣云我
这家人有病气之最蠢尔公子黄炳现做山东
臬司何难寻觅黄国材云他现任山东地方不
便出名我一心要在山东置此产业已写谕帖
叫京里办事的家人到山东候我这里自己差
人送银去你的家人虽然蠢病我并不要他经
手置买只要他向牙行里说一声等我的家人
自己成交有何难处等语臣因他再三缠说不
过止带信牙行同寅中不好推托曾嘱臣家人
韩启说知牙子事则有之至于后来黄国材家
人买何房产用银若干其家人有无谎骗开销
臣实不经手知情臣之家人韩启又久经物故
兹尚书臣黄国材忽称交过臣银七千两代置
房地系臣族人之产旗人不便前往守卖请将
房地交臣查收给还原价殊可骇异查黄国材
从前实无银两交臣其产业亦并非臣为伊代
置即其单内所开俱系韩黄李各姓之产又并
无臣族人之业如云旗人不便守卖其历年来
又何曾营求租且单内散数共银六千二百
四十三两总数则开银七千三百四十三两计
浮开银一千一百两数目更属不符自应仍令
伊原经手家人觅售若以臣居住山东而随恶
空悬受殊非情理但臣从前嘱臣家人带信牙
子亦属不合今臣情愿备银一千两交尚书臣
黄国材添完追项以罚臣从前不谨慎将情由
据实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陆年贰月
初陆
日
奏
兩廣總督臣孔毓珣謹
奏為
奏明事雍正陸年正月貳拾柒日准刑部咨為轉
行事貴州清吏司案呈雍正伍年拾貳月初伍
日准正白旗漢軍都統咨稱本旗劉漢傑佐領
下工部尚書兼都統黃國材名下應追捐穀等
項銀共二十五萬餘兩一案據黃國材呈稱切
國材賠項甚多無力完交所有各處房地家產
絲毫不敢隱匿實欲盡行變賣以完賠項茲有
從前交過兩廣總督孔毓珣銀七千兩代置房
地即係制臺族人之產俱在山東地方我係旗
人不便前往守賣理合開單呈明咨部轉行將
我山東房地仍交代置之總督孔毓珣查收將
原價銀七千兩照數給還湊解賠項等情相應
移咨貴部轉行兩廣總督孔毓珣將伊代黃國
材所置山東房地查收照數給還原價以抵其
欠項等因前來據此相應抄錄粘單轉咨兩廣
總督可也為此合咨前去查照施行計粘單一
紙內開山東房地濟寧州南門大街韓君長房
一所計六十二間價銀一千八百三十兩牙稅
銀一百八十八兩修理銀一百五十兩濟寧州
夏家樓黃莘伯黃克仲莊子一處瓦房三十二
間大樓一座草房一百間大小門樓七間花園
一所地十頃零九十畝一分二厘價銀三千九
百六十兩濟寧州李家庄李富地八十二畝價
銀一百一十五兩以上正價共銀七千零五兩
連雜費共銀七千三百四十三兩等因准此竊
臣於康熙五十六年間任廣西按察使時今尚
書臣黃國材前任廣西布政使臣與同寅黃國
材曾托臣代覓山東產業臣以外任已久家中
無人代為料理辭絕迨後臣有家人韓啟因染
瘴氣回家黃國材聞知又欲差人同往臣云我
這家人有病氣之最蠢爾公子黃炳現做山東
臬司何難尋覓黃國材云他現任山東地方不
便出名我一心要在山東置此產業已寫諭帖
叫京裏辦事的家人到山東候我這裏自己差
人送銀去你的家人雖然蠢病我並不要他經
手置買只要他向牙行裏說一聲等我的家人
自己成交有何難處等語臣因他再三纏說不
過止帶信牙行同寅中不好推托曾囑臣家人
韓啟說知牙子事則有之至於後來黃國材家
人買何房產用銀若干其家人有無謊騙開銷
臣實不經手知情臣之家人韓啟又久經物故
茲尚書臣黃國材忽稱交過臣銀七千兩代置
房地係臣族人之產旗人不便前往守賣請將
房地交臣查收給還原價殊可駭異查黃國材
從前實無銀兩交臣其產業亦並非臣為伊代
置即其單內所開俱係韓黃李各姓之產又並
無臣族人之業如云旗人不便守賣其歷年來
又何曾營求租且單內散數共銀六千二百
四十三兩總數則開銀七千三百四十三兩計
浮開銀一千一百兩數目更屬不符自應仍令
伊原經手家人覓售若以臣居住山東而隨惡
空懸受殊非情理但臣從前囑臣家人帶信牙
子亦屬不合今臣情願備銀一千兩交尚書臣
黃國材添完追項以罰臣從前不謹慎將情由
據實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雍正陸年貳月
初陸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