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修筑堤案事宜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6年01月19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逐条批谕矣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敬陈修堤事宜仰祈 睿鉴事窃照楚省南北地处低洼素称泽国所有滨 江近湖居民庐舍田亩每当滨水泛滥之时全 赖堤塍为之保护去夏湖水涨发浸没田禾蒙 皇上厪念楚民常被水患或有堤岸未修或有疏濬 不力务须设法经理 特颁 谕旨俟臣到任后会同抚臣商酌将如何兴修防护 之处详悉议奏此诚 圣主日月之明无微不照爱民之念无一不周臣仰 体 皇仁敢不悉心经理除现在兴修防护缘由会同抚 臣具 题外臣复广咨博访将应与应革事宜可以经久 而有裨于堤工者酌议八条谨逐一胪列恭呈 睿览 一修堤估计之宜造报也每年修堤例系业户按 粮均派夫土有堤本稳固而祇须畧修者有冲 刷塌陷而必须大修者水势之平险不齐用夫 之多寡不一而不肖官吏卖富差贫以少派多 之弊得以自由嗣后每于滨水消退之后令州 县卫官先将本年应修之堤亲往勘量各长若 干某处顶宽若干身高若干脚宽若干确估应 用夫土数目每粮一石该出夫土几何逐一造 册责院备查仍出示晓谕使业户悉知应出夫 土之数以免浮开滥派之弊该管道府不时察 访违者严参从重治罪 一增加尺寸之宜酌定也查长江大堤每遇水涨 坍卸者常必漫溢者常多是培薄固不可缓而 增高尤所当急若每岁果加一尺则五年之后 便可增至五尺矣嗣后旧堤之上俱应相其形 势如无人行走之处一年加土一尺人畜往来 之地加土一尺五寸增实之数亦如之峻工之 日专责该管道员查验结报有不如式者将督 修人役严加惩处 一修水利用之宜有以激劝也每岁冬令水涸之 时责令该管印官亲督业户将堤身内外凡有 蚁穴獾洞以及枯树根株尽行刨挖净尽以杜 渗漏之患 一栽种柳荻之宜广植也堤身之外多栽杨柳近 堤沙土密种芦荻久之可以固堤臣亲诣地方 河官令业民乘春拂柳以一弓一株为准其芦 荻则接连栽种河官不时查点禁止偷窃犹恐 不数年间淤根盘结可为护堤之一助如民力 不能多栽臣同抚臣司道府协力捐种该管官 奉行不力应以悮工参处 一隔属同堤之宜协修也州县地方虽各有疆界 若田亩同一堤塍则此邑堤濬淹及彼邑利害 相关岂宜膜视而分彼此嗣后请著定例凡遇 同堤有险水势危急即无分隔属水利各官督 同有业之人协力抢护不许互相推诿如有抗 阻为首之棍徒严拿详解治罪 一田间水道之宜疏濬也支河曲港有淤浅者急 宜疏濬而堤内沟洫蜿蜒于田亩之间引以灌 溉利济甚溥臣俱现饬疏通嗣后专责水利各 官每于冬晴水涸之时督同业户尽力深濬度 其形势或明安木闸或暗砌瓦筒旱则闭之以 灌田潦则放之以泄水水利官奉行不力及藉 端滋事者道府访实详参 一浮沙夹杂之宜速去也堤塍冲溃之处自必积 有浮沙若不尽除而即加土填塞则根脚虚松 遇水又复溃决嗣后修筑溃口须刨尽浮沙至 底然后层土层礩道员查验引锥钻试以灌水 不漏者方为坚实若草率报完以致溃口本年 复决者将查验不实之道员并水利官参处责 令赔修 一积土备险之宜预计也外滩之土俱系砂砾不 足为修堤之用惟堤内有空地者一遇堤塍欲 溃之时犹可取以抢救外水已逼内境又淹 无土可取则束手坐困矣应于农隙之时地方 印官水利各员率民预为择地取土酌量积 于险堤高广之处无事则可作岁修之用有险 则随手可得可免无地掘土之虞是亦思患预 防之一策也 以上各条臣访察情形谨行末议谨缮折恭请 皇上训示以便具 题伏乞 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陆年正月 叅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