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追查亏空钱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觉罗石麟
- 官职
- 山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12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朕意只要情罪允当事体妥协不令奸贪漏网姑誉实法者消遥事外耳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巡抚臣觉罗石麟谨
奏为遵
旨定议谨先奏请
圣裁事窃查晋省各属亏空钱粮布政使高成龄前
议巡抚印务时
题为酌议查追亏空之法等事疏开尚兴未完银
伍拾伍万玖千肆百伍拾陆两零内有可着追
者肆拾叁万柒千陆百玖拾陆两零无可着追
者壹拾壹万肆千柒百伍拾玖两零因亏员原
籍家产等项屡催久未变解
题请定原籍各官处分等因奉
旨此案应如何追完之处俟石麟到任后会同高成龄
悉心定议具奏如不能清伊都立高成龄不能办
代赔之责也钦此臣到任后即与高成龄悉心查
议各案亏空今查得可有可着追之中有各亏员
之原籍家产已估计而尚未变解者有审明应
着落上司分赔者有通同侵隐而诡还著有亏
员开出他人借欠之项请追抵补者有除分赔
诡还等项之外尚未足数仍应在亏员名下追
补并欠发补等项应追补者逐一查议为我
皇上敬陈之臣查亏空各员之原籍衣饰产业来变
解银兴有肆万捌千玖百壹拾贰两零此系久
经估有价值祗因原籍地方官未定有例限处
分以致任意迟延有名无实若仍由晋省咨催
终难清楚今议仍请
旨勅部行文各省着落原籍地方官凡属亏员原估
衣饰等物定限文到肆个月内即照数变解如
违限不行变完将该地方官由本省督抚叅处
其田地房屋如果一时无人承买即行入官召
民租种居住所收租银报部变解所收租谷入
常平仓备用仍不时变卖一面知会晋省于亏
员名下合算已未完数目报部庶亏项可清而
衣物田房亦免消耗荒圮之虞矣至于分赔借
欠诡还叅项共计银叁拾捌万陆千陆百壹拾
捌两零此等人员多系在于隔省虽往返咨催
或称现在设措或称并无借欠辗转推延终无
完解今查分赔中如前任巡抚臣德音前任布
政使臣苏瞻苏图名下各有应赔之项此在京
之员议请就近于刑部监追其余毋论现任与
候补候选人员俱
题叅革去官职发往晋省如系无职之人则晋省
径行委员往提该地方官不许尫延将分赔诡
还贰项人员即便监追其借欠壹项人员内如
有未认明借欠未清究者俟到晋之日审明确
实若果系亏员牵抵并无未清究者即
题请开复发回其应还银两仍着落原亏空人员
名下追补如已审明实系借欠未清究者亦照
分赔诡还人员一例监追已经在晋者以奉文
之日为始未到者以到晋之日为始俱再限壹
年追补一面即查其各家产变抵于限内全
完则请开复释放倘逾限不完则分别叅治
罪比如系属员亏空而着落该管之上司分赔
者此虽与本身之亏空有间但始则互相徇隐
而酿成侵那继则抗不赔补而又恋
国帑即查属员亏空之项是侵是那照现在未完
之数定拟治罪如原系前任追交之亏空而下
手败露者或通同侵隐之情实而审认诡还者
此辈奸徒既已漏网于前复敢抗延于后揆之
情理犹属难宽应照侵盗钱粮例按现在未完
之数定拟治罪至借欠中或有承买之价仅未
完或有迟年之借贷未清已经质对确实有据
者此等虽属私项但既抵亏空分厘俱系
国帑应照私借官钱粮例定拟治罪查明各家产
有未变尽者该地方官据实估价入官抵算亏
空外其各完不足数银两俱着落不早行催追
之前任巡抚伊都立布政使高成龄名下追叅
各半赔补全完俾帑项有着而情罪亦允当矣
其有者之中除分赔诡还等项外尚未足数仍
应向亏员名下追补并欠发补等项应追着
计共银肆万叁千玖百伍拾肆两零臣现在严
督承追各官勒限追比务期完报统于雍正柒
年限内清楚至期如有未完请将亏员即照侵
盗钱粮例按现在未完之数治罪未完银两着
落肆股赔补以现今承追之州县官赔补壹股
督催之司府官各赔补壹股则承督各官咸
知儆惕上紧追比而无牒徇延缓之弊矣再查
前疏内开无可着追者共银壹拾壹万肆千柒
百伍拾玖两零今查此内有任所承追官虽出
具并无隐漏保结而原籍地方官尚未送有印
结者现在复行严查如果实实家产尽绝追无
可追抵无可抵者虽日事监比终于
国帑无补此等人员不特法无可恕而且再为延
挨反起未完各员观望之心应照侵盗钱粮例
按现在未完之数即行治罪如本人已故即将
妻子照例治罪其未完银两请动原议弥补亏
空之耗羡银补完庶亏空之员皆知畏惧而
国帑亦不致久悬也以上各条臣与高成龄查议
惟分赔等项如不能清着落伊都立高成龄代
赔及有着内应追之项不能完足着落承督各
官分赔之处在高成龄俱以此时不必预先议
定系臣自行酌定应否俱如此着落办理臣未
敢擅便谨先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至分赔数内尚有未经部议者认
还借欠等项内亦有现据报称起解赴晋及报
追完者俱尚未解到司库今所计各数系照送
部原册数目分列合并声明为此谨
奏请
旨
雍正五年拾贰月初拾日
奏
山西巡撫臣覺羅石麟謹
奏為遵
旨定議謹先奏請
聖裁事竊查晉省各屬虧空錢糧布政使高成齡前
議巡撫印務時
題為酌議查追虧空之法等事疏開尚興未完銀
伍拾伍萬玖千肆百伍拾陸兩零內有可着追
者肆拾叁萬柒千陸百玖拾陸兩零無可着追
者壹拾壹萬肆千柒百伍拾玖兩零因虧員原
籍家產等項屢催久未變解
題請定原籍各官處分等因奉
旨此案應如何追完之處俟石麟到任後會同高成齡
悉心定議具奏如不能清伊都立高成齡不能辦
代賠之責也欽此臣到任後即與高成齡悉心查
議各案虧空今查得可有可着追之中有各虧員
之原籍家產已估計而尚未變解者有審明應
着落上司分賠者有通同侵隱而詭還著有虧
員開出他人借欠之項請追抵補者有除分賠
詭還等項之外尚未足數仍應在虧員名下追
補并欠發補等項應追補者逐一查議為我
皇上敬陳之臣查虧空各員之原籍衣飾產業來變
解銀興有肆萬捌千玖百壹拾貳兩零此係久
經估有價值祗因原籍地方官未定有例限處
分以致任意遲延有名無實若仍由晉省咨催
終難清楚今議仍請
旨勅部行文各省着落原籍地方官凡屬虧員原估
衣飾等物定限文到肆箇月內即照數變解如
違限不行變完將該地方官由本省督撫叅處
其田地房屋如果一時無人承買即行入官召
民租種居住所收租銀報部變解所收租穀入
常平倉備用仍不時變賣一面知會晉省於虧
員名下合算已未完數目報部庶虧項可清而
衣物田房亦免消耗荒圮之虞矣至於分賠借
欠詭還叅項共計銀叁拾捌萬陸千陸百壹拾
捌兩零此等人員多係在於隔省雖往返咨催
或稱現在設措或稱並無借欠輾轉推延終無
完解今查分賠中如前任巡撫臣德音前任布
政使臣蘇瞻蘇圖名下各有應賠之項此在京
之員議請就近於刑部監追其餘毋論現任與
候補候選人員俱
題叅革去官職發往晉省如係無職之人則晉省
徑行委員往提該地方官不許尫延將分賠詭
還貳項人員即便監追其借欠壹項人員內如
有未認明借欠未清究者俟到晉之日審明確
實若果係虧員牽抵並無未清究者即
題請開復發回其應還銀兩仍着落原虧空人員
名下追補如已審明實係借欠未清究者亦照
分賠詭還人員一例監追已經在晉者以奉文
之日為始未到者以到晉之日為始俱再限壹
年追補一面即查其各家產變抵於限內全
完則請開復釋放倘逾限不完則分別叅治
罪比如係屬員虧空而着落該管之上司分賠
者此雖與本身之虧空有間但始則互相徇隱
而釀成侵那繼則抗不賠補而又戀
國帑即查屬員虧空之項是侵是那照現在未完
之數定擬治罪如原係前任追交之虧空而下
手敗露者或通同侵隱之情實而審認詭還者
此輩奸徒既已漏網於前復敢抗延於後揆之
情理猶屬難寬應照侵盜錢糧例按現在未完
之數定擬治罪至借欠中或有承買之價僅未
完或有遲年之借貸未清已經質對確實有據
者此等雖屬私項但既抵虧空分釐俱係
國帑應照私借官錢糧例定擬治罪查明各家產
有未變盡者該地方官據實估價入官抵算虧
空外其各完不足數銀兩俱着落不早行催追
之前任巡撫伊都立布政使高成齡名下追叅
各半賠補全完俾帑項有着而情罪亦允當矣
其有者之中除分賠詭還等項外尚未足數仍
應向虧員名下追補并欠發補等項應追着
計共銀肆萬叁千玖百伍拾肆兩零臣現在嚴
督承追各官勒限追比務期完報統於雍正柒
年限內清楚至期如有未完請將虧員即照侵
盜錢糧例按現在未完之數治罪未完銀兩着
落肆股賠補以現今承追之州縣官賠補壹股
督催之司府官各賠補壹股則承督各官咸
知儆惕上緊追比而無牒徇延緩之弊矣再查
前疏內開無可着追者共銀壹拾壹萬肆千柒
百伍拾玖兩零今查此內有任所承追官雖出
具並無隱漏保結而原籍地方官尚未送有印
結者現在復行嚴查如果實實家產盡絕追無
可追抵無可抵者雖日事監比終於
國帑無補此等人員不特法無可恕而且再為延
挨反起未完各員觀望之心應照侵盜錢糧例
按現在未完之數即行治罪如本人已故即將
妻子照例治罪其未完銀兩請動原議彌補虧
空之耗羨銀補完庶虧空之員皆知畏懼而
國帑亦不致久懸也以上各條臣與高成齡查議
惟分賠等項如不能清着落伊都立高成齡代
賠及有着內應追之項不能完足着落承督各
官分賠之處在高成齡俱以此時不必預先議
定係臣自行酌定應否俱如此着落辦理臣未
敢擅便謹先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至分賠數內尚有未經部議者認
還借欠等項內亦有現據報稱起解赴晉及報
追完者俱尚未解到司庫今所計各數係照送
部原冊數目分列合併聲明為此謹
奏請
旨
雍正五年拾貳月初拾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