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清理上江钱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魏廷珍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11月1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欲回廷君臣欢聚一堂若无地方整饰之功劳可勿作此想现应据作精神勉力为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魏廷珍谨
奏臣查上江一省钱粮自雍正三年以前历十数年
未清者有三项一项各属民欠共七十余万臣已
题明立限严查可以渐次清理得民欠之实在而官
役侵蚀之弊即可以查明叅追矣一项无着亏空
已历二十余年共有五万余两历年巡抚催追者
止有二万余两其余系总督催追臣已将当日徇
隐失察及承追督催各官
题明分赔盖徇隐失察承追督催之官俱有应得之
处分坐以分赔亦复何辞今部议行再加妥议臣
复确查仍照原议具本伏祈
圣鉴允臣所请则此项可易办矣一项有无着亏空共
十二万余两亦经二十余年矣历年巡抚催追者
亦止有二万余两其余俱系总督催追臣将臣所
应催各案亲提严比上江惟此一项尚容查追弥
补又臣到工江两年有盐规二万两此项出于各
口岸商人并不在扬州盐规之内者臣两年中丝
毫未收前已行文石麟查收今又行文鸣尔泰查
明共有若干尽催入库交欵完日另行
奏明又臣在藩库平规银两实用不尽其仍存留库
中者俟臣离任时一总具报又有臣交新年即六十
岁矣虽可勉强但觉精神不如往年当此重任何
敢一毫自欺以致悮公伏祈
皇上另简贤能料理地方使臣得补修书之地勉力校
对以尽职守得聆
圣训使臣晚年学问有所长进则臣之晚节末路得以
保全皆我
皇上生成教诲之恩也臣不胜恳切待命之至谨
奏
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奏
臣魏廷珍謹
奏臣查上江一省錢糧自雍正三年以前歷十數年
未清者有三項一項各屬民欠共七十餘萬臣已
題明立限嚴查可以漸次清理得民欠之實在而官
役侵蝕之弊即可以查明叅追矣一項無着虧空
已歷二十餘年共有五萬餘兩歷年巡撫催追者
止有二萬餘兩其餘係總督催追臣已將當日徇
隱失察及承追督催各官
題明分賠盖徇隱失察承追督催之官俱有應得之
處分坐以分賠亦復何辭今部議行再加妥議臣
復確查仍照原議具本伏祈
聖鑒允臣所請則此項可易辦矣一項有無着虧空共
十二萬餘兩亦經二十餘年矣歷年巡撫催追者
亦止有二萬餘兩其餘俱係總督催追臣將臣所
應催各案親提嚴比上江惟此一項尚容查追彌
補又臣到工江兩年有鹽規二萬兩此項出於各
口岸商人並不在揚州鹽規之内者臣兩年中絲
毫未收前已行文石麟查收今又行文鳴爾泰查
明共有若干盡催入庫交欵完日另行
奏明又臣在藩庫平規銀兩實用不盡其仍存留庫
中者俟臣離任時一總具報又有臣交新年即六十
歲矣雖可勉強但覺精神不如往年當此重任何
敢一毫自欺以致悞公伏祈
皇上另簡賢能料理地方使臣得補修書之地勉力校
對以盡職守得聆
聖訓使臣晚年學問有所長進則臣之晚節末路得以
保全皆我
皇上生成教誨之恩也臣不勝懇切待命之至謹
奏
雍正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