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会审官员揭参案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史贻直觉罗石麟
- 官职
- 户部左侍郎山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10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只以秉公为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户部左侍郎臣史贻直山西巡抚臣觉罗石麟谨
奏窃臣贻直奉
命差往山西会审雁平道谢王宠揭参解任大同府
知府许惟讷壹案臣贻直于玖月贰拾陆日抵
晋谨将口传
谕旨宣示御史臣性桂随即会同巡抚臣石麟御史
臣性桂提齐案卷官犯订期会审已将此案各
款逐一审讯明白除御史臣性桂于本月拾伍
日遵
旨前往大同府盘查米豆草束外臣等谨将审过情
节为我
皇上敬陈之臣等查审得许惟讷盗卖大有仓米壹
款据许惟讷供称系捐养廉银买贮以备地方
每年赈恤之用臣等以许惟讷自行捐买之米
理应另贮他处今既贮大有仓内讯其有何
案据则从前并未详明已难凭信且据许惟讷
供称系雍正贰年秋收时捐买查雍正叁年叁
月内凤平道谢王宠亲诣大同盘查许惟讷并
不声明有自捐之米存贮仓内册内亦并未分
别造报及讯据兵丁王自明等供供三营所买
之米开系许知府大有仓余米臣等窃思大有
仓内颗粒尽属
天庾无论正米余米岂容典守之员擅自私卖不意
许惟讷巧于乘利竟将仓米壹千贰百石于本
年叁月间卖与本城营兵丁每石实得价银
壹两贰钱伍分扣除兵饷证据确凿盗卖显然
但是否正米抑系余米之处御史臣性桂现往
盘查应俟盘查回日即知盗卖何来至审讯盗
卖北厂草束壹款臣等查系许惟讷垫银支
给在先发卖厂草在后此项草束应听许惟讷
变价卖与盗卖不同其需烂元字厂存贮米壹
百捌拾石伍斗据许惟讷供系年久色变并非
需烂此项米石亦应俟御史臣性桂盘查四日
再议其余揭内开许惟讷亏空大有仓米贰
千零百石有零壹款及大同县知县佟时华朔
州知州汪嗣圣阳高县知县石光玺西路同知
寔明善浑源州知州黎子淳广灵县知县杜坦
天镇县知县陈际熙等亏空未入大有仓厂米
豆草束等款逐一研讯均系前任参革知府药
廷芳名下亏空之项接任各员例有督催承追
之责内中业有买补完者其未经买补之各
州县已将承督不力之员现在咨参在案以上
捌款皆谢王宠昏愤妄揭实与许惟讷各员无
干再查揭开许惟讷那移兵饷银肆千零百两
有零壹款审系惟讷详请布政司高成龄将应
解杂税抵交应领饷银以致凤平道谢王宠盘
库之时验非元宝揭以那移虽臣等讯明银色
并未那换低潮但钱粮出纳不正支放有违
定例许惟讷咎亦难辞又揭开蔚州已完解府
地丁等银许惟讷不发批廪壹款审系康熙
拾年以前之事彼时许惟讷并未到任且查康
熙陆拾年以前蔚州钱粮俱经奏销全完并无
未清之项不发批回之故咎在前官非惟讷任
内之事也至揭许惟讷未买补入仓豆陆千肆
百石有零亦系药廷芳亏空之项廷芳有昌
平凉州之房产未经变价故未买补现有直隶
督臣之回咨可凭并非惟讷支饰又许惟讷寄
贮阳高县朔州之仓豆共伍千余石查有该州
县出具实收可据实非惟讷捏词又呈验
洗补改换之批领奏宗共壹百肆拾叁张系
其领在前发银在后俱照发银时改正亦非惟
讷舞弊以上各款臣等俱矢公矢慎逐细研讯
实无遁情谨按律定拟许惟讷除轻罪不议外
应照监守自盗仓米入已数满千两以上之例
拟斩监候追银入官布政司高成龄系提通
省钱粮之吏许惟讷盗卖仓米既不能觉察
于前凤平道详揭到院成龄现护院印又不题
参于后显系狗庇属员应交与该部议处粮驿
道汤豫诚于本年肆月内奉委盘查即赴代州
会同谢王宠前往适因谢王宠跌足难行以致
迟至柒月并非豫诚有意延缓及盘查仓厂之
时人面同谢王宠据实逐一盘查至许惟讷盗
卖情节据汤豫诚供称大同府非伊管辖之员
无从觉察及盘查之时又无人首告汤豫诚委
不知情实无袒护科甲情弊应无庸议至凤平
道谢王宠所揭款类多诬妄本应拟以奏事
不实之罪但查律载告诬事上重事告实轻
事招虚者律得免罪今揭许惟讷盗卖仓米壹
款已经审实谢王宠应免议所有审过各款情
节合先具折奏
闻再御史臣性桂现往大同盘查仓厂揭内不同列
衔合并声明谨
奏
雍正伍年拾月 壹拾 日户部左侍郎臣史贻直
山西巡抚臣觉罗石麟
奏
户部左侍郎臣史貽直山西巡撫臣覺羅石麟謹
奏竊臣貽直奉
命差往山西會審雁平道謝王寵揭參解任大同府
知府許惟訥壹案臣貽直於玖月貳拾陸日抵
晉謹將口傳
諭旨宣示御史臣性桂隨即會同巡撫臣石麟御史
臣性桂提齊案卷官犯訂期會審已將此案各
款逐一審訊明白除御史臣性桂於本月拾伍
日遵
旨前往大同府盤查米豆草束外臣等謹將審過情
節為我
皇上敬陳之臣等查審得許惟訥盜賣大有倉米壹
款據許惟訥供稱係捐養廉銀買貯以備地方
每年賑恤之用臣等以許惟訥自行捐買之米
理應另貯他處今既貯大有倉內訊其有何
案據則從前並未詳明已難憑信且據許惟訥
供稱係雍正貳年秋收時捐買查雍正叁年叁
月內鳳平道謝王寵親詣大同盤查許惟訥並
不聲明有自捐之米存貯倉內冊內亦並未分
別造報及訊據兵丁王自明等供供三營所買
之米開係許知府大有倉餘米臣等竊思大有
倉內顆粒盡屬
天庾無論正米餘米豈容典守之員擅自私賣不意
許惟訥巧於乘利竟將倉米壹千貳百石於本
年叁月間賣與本城營兵丁每石實得價銀
壹兩貳錢伍分扣除兵餉証據確鑿盜賣顯然
但是否正米抑係餘米之處御史臣性桂現往
盤查應俟盤查回日即知盜賣何來至審訊盜
賣北廠草束壹款臣等查係許惟訥墊銀支
給在先發賣廠草在後此項草束應聽許惟訥
變價賣與盜賣不同其需爛元字廠存貯米壹
百捌拾石伍斗據許惟訥供係年久色變並非
需爛此項米石亦應俟御史臣性桂盤查四日
再議其餘揭內開許惟訥虧空大有倉米貳
千零百石有零壹款及大同縣知縣佟時華朔
州知州汪嗣聖陽高縣知縣石光璽西路同知
寔明善渾源州知州黎子淳廣靈縣知縣杜坦
天鎮縣知縣陳際熙等虧空未入大有倉廠米
豆草束等款逐一研訊均係前任參革知府藥
廷芳名下虧空之項接任各員例有督催承追
之責內中業有買補完者其未經買補之各
州縣已將承督不力之員現在咨參在案以上
捌款皆謝王寵昏憤妄揭實與許惟訥各員無
干再查揭開許惟訥那移兵餉銀肆千零百兩
有零壹款審係惟訥詳請布政司高成齡將應
解雜稅抵交應領餉銀以致鳳平道謝王寵盤
庫之時驗非元寶揭以那移雖臣等訊明銀色
並未那換低潮但錢糧出納不正支放有違
定例許惟訥咎亦難辭又揭開蔚州已完解府
地丁等銀許惟訥不發批廩壹款審係康熙
拾年以前之事彼時許惟訥並未到任且查康
熙陸拾年以前蔚州錢糧俱經奏銷全完並無
未清之項不發批迴之故咎在前官非惟訥任
內之事也至揭許惟訥未買補入倉豆陸千肆
百石有零亦係藥廷芳虧空之項廷芳有昌
平涼州之房產未經變價故未買補現有直隸
督臣之回咨可憑並非惟訥支飾又許惟訥寄
貯陽高縣朔州之倉豆共伍千餘石查有該州
縣出具實收可據實非惟訥捏詞又呈驗
洗補改換之批領奏宗共壹百肆拾叁張係
其領在前發銀在後俱照發銀時改正亦非惟
訥舞弊以上各款臣等俱矢公矢慎逐細研訊
實無遁情謹按律定擬許惟訥除輕罪不議外
應照監守自盜倉米入已數滿千兩以上之例
擬斬監候追銀入官布政司高成齡係提通
省錢糧之吏許惟訥盜賣倉米既不能覺察
於前鳳平道詳揭到院成齡現護院印又不題
參於後顯係狗庇屬員應交與該部議處糧驛
道湯豫誠於本年肆月內奉委盤查即赴代州
會同謝王寵前往適因謝王寵跌足難行以致
遲至柒月並非豫誠有意延緩及盤查倉廠之
時人面同謝王寵據實逐一盤查至許惟訥盜
賣情節據湯豫誠供稱大同府非伊管轄之員
無從覺察及盤查之時又無人首告湯豫誠委
不知情實無袒護科甲情弊應無庸議至鳳平
道謝王寵所揭款類多誣妄本應擬以奏事
不實之罪但查律載告誣事上重事告實輕
事招虛者律得免罪今揭許惟訥盜賣倉米壹
款已經審實謝王寵應免議所有審過各款情
節合先具摺奏
聞再御史臣性桂現往大同盤查倉廠揭內不同列
銜合併聲明謹
奏
雍正伍年拾月 壹拾 日戶部左侍郎臣史貽直
山西巡撫臣覺羅石麟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