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前任四川布政使嘉于各项税务耗羡收支不情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管承泽
- 官职
- 四川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9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将佛喜越例侵收之处详宪德岳钟琪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四川布政使奴才管承泽跪
奏为奏
闻事窃奴才于七月二十六日接受护布政司成
都府知府王凝交代各州查有前布政使佛喜
存贮在库未经详请咨部各项银两不无隐匿
情弊当据护布政司成都府知府王凝详揭递
细开列转请具
题此外复查得布政司衙门旧例各属州县每年
共解余耗羡银二万一千四百两零内督臣粮
规银三千三百三十两抚臣盐规银六千六百
六十两布政司盐规银一万二千四百两零乃前
布政使佛喜在任一年零三个月收过银二万
八千五百五十八两有零奴才随逐项清查佛
喜收雍正四五两年分粮规银一万二千六百
七十二两零收雍正四五两年分学租田房等
耗羡银二百七十五两零二项共一万二千九
百四十七两佛喜收作内养廉之数已为叨
沐
天恩实惭逾分乃又查得佛喜收雍正四年条粮
协饷等项于本更换平盘之先收平头余剩银
二百一两八钱零嗣经
奏称打搅平盘其实收时每百两尚有多四五
钱以至一两不等收过年额多余银六千九百
六十五两一钱又发各府州县雍正四年俸工银
佛喜每百两暗扣二十两共扣银三千三百一
十九两零一给发各府州县雍正五年春夏俸
工银佛喜每百两扣一两共扣银一百四十四
两五钱零一于雍正四年科考赏花红银佛
喜止对半给发扣收银三百四十一两三钱零
又找发雍正二年岁考花红银佛喜亦扣半给
发收银六十六两八钱零一最收雍正四年各
属看报银三千三百七十四两五钱内除支给
提塘三千八十两外各州县尚未解银一百七
十四两零佛喜收已解余剩银一百一十九两
零一佛喜收成都等处税规随堂银共二千九
百七十一两零又收雍正四年各处税耗银一
千一百八十七两零又于续补税银内收耗余
银二百四十六两一钱零以上六项共银一万
五千六百六十余两皆系前布政使佛喜越例
侵收奴才不敢不据实奏
闻至奴才布政司衙门并司道府州县养廉现经督
臣抚臣等会议定数应听督臣岳钟琪等另行
会
奏奴才除
奏明听候拨给养廉
恩赐赏准之外不敢稍存觊觎之念其收允本省条
粮外省协饷与支放兵饷俸工等项出入俱照
部颁法马不敢加耗亦不敢任意轻重所有各
处税规随堂以及税务耗羡银两俱已归入尽
收尽解项内年终造册报核谨
奏
雍正五年九月 日
(朱批:将佛喜越例侵收之处详悉叅奏)
奏
四川布政使奴才管承澤跪
奏為奏
聞事竊奴才於七月二十六日接受護布政司成
都府知府王凝交代各州查有前布政使佛喜
存貯在庫未經詳請咨部各項銀兩不無隱匿
情弊當據護布政司成都府知府王凝詳揭遞
細開列轉請具
題此外復查得布政司衙門舊例各屬州縣每年
共解餘耗羨銀二萬一千四百兩零內督臣糧
規銀三千三百三十兩撫臣鹽規銀六千六百
六十兩布政司鹽規銀一萬二千四百兩零乃前
布政使佛喜在任一年零三個月收過銀二萬
八千五百五十八兩有零奴才隨逐項清查佛
喜收雍正四五两年分糧規銀一萬二千六百
七十二兩零收雍正四五两年分學租田房等
耗羨銀二百七十五兩零二項共一萬二千九
百四十七兩佛喜收作內養廉之數已為叨
沐
天恩實慚逾分乃又查得佛喜收雍正四年條糧
協餉等項於本更換平盤之先收平頭餘剩銀
二百一兩八錢零嗣經
奏稱打攪平盤其實收時每百兩尚有多四五
錢以至一兩不等收過年額多餘銀六千九百
六十五兩一錢又發各府州縣雍正四年俸工銀
佛喜每百兩暗扣二十兩共扣銀三千三百一
十九兩零一給發各府州縣雍正五年春夏俸
工銀佛喜每百兩扣一兩共扣銀一百四十四
兩五錢零一於雍正四年科考賞花紅銀佛
喜止對半給發扣收銀三百四十一兩三錢零
又找發雍正二年歲考花紅銀佛喜亦扣半給
發收銀六十六兩八錢零一最收雍正四年各
屬看報銀三千三百七十四兩五錢內除支給
提塘三千八十兩外各州縣尚未解銀一百七
十四兩零佛喜收已解餘剩銀一百一十九兩
零一佛喜收成都等處稅規隨堂銀共二千九
百七十一兩零又收雍正四年各處稅耗銀一
千一百八十七兩零又於續補稅銀內收耗餘
銀二百四十六兩一錢零以上六項共銀一萬
五千六百六十餘兩皆係前布政使佛喜越例
侵收奴才不敢不據實奏
聞至奴才布政司衙門並司道府州縣養廉現經督
臣撫臣等會議定數應聽督臣岳鍾琪等另行
會
奏奴才除
奏明聽候撥給養廉
恩賜賞准之外不敢稍存覬覦之念其收允本省條
糧外省協餉與支放兵餉俸工等項出入俱照
部頒法馬不敢加耗亦不敢任意輕重所有各
處稅規隨堂以及稅務耗羨銀兩俱已歸入儘
收儘解項內年終造冊報核謹
奏
雍正五年九月 日
(朱批:將佛喜越例侵收之處詳悉叅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