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划一斗斛秤法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高其倬
官职
福建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5年09月0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是何意见已有旨谕部矣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询问质问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奏 福建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 闻较定画一斗斛平法事臣近因拨运盘查福 省各处米谷各属彼此斗斛不符争较不 已臣因将福州府仓较准铁斛之斛发较 厦门同知仓斛厦门之斛即小一升有余 则其余各府厅州县之斛自多不准又各 府厅州县及各营与司道之法马领放支 收亦往往各言参差不一臣以标中营 所有司发之法马与布政司部发之法马 较对中营之司法比布政司之部法每百 两大一钱二分则其余各处之法马亦自 多不符臣思斗斛法马乃民间之输将官 兵之支放上司之稽查下属之交解以此 为凭应加详较随行布政司粮道将铁 斛铁斗较制准斛斗又将现在省城各 处法马取齐同司道各员亲看将新制斛 斗一一较量极准又将布政司部发之法 马弹较各处前任布政司所发之法马弹 较盐法道衙门之法马与司法一槩粮储 道者重五分福州府者重一钱五分闽侯 二县者俱重三钱将军标左营者重三钱 四分臣标中营者重一钱二分抚标中营 及城守营俱各重一钱二分又福清县现 解到之银弹较三封一封重四钱二封重 三钱六分福州府现解到之银较二封一 封重四钱六分一封重四钱连江县现解 到之银弹较二封一封重二钱一封重一 钱五分泰宁县现解到之银较二封二封 俱重四钱二分各处法马参差不一查其 司发之法马俱系雍正二年系原任布政 司黄叔琬所发臣随行令布政司粮道以 较准之斗斛印烙发各属使用所存旧斛 封起不许再用其各处之法马一以司中 部法为准令行各处照用以期画一臣查 斗斛一节现有贮库铁斗铁斛可用为准 式无庸再请至法马一节臣愚昧之见布 政司衙门向止有部发法马一付弹对纷 繁日日不停往往将铜渐渐磨去其分数 亦即渐轻及至稍觉不准之时咨部另发 往返即需半年而布政司衙门日日有弹 兑之事虽知此法马稍有不准亦不得不 暂且弹用以属未便臣以为似宜将布政 司部发之法马请发一样二副以一副应 用以一副存库若应用一副磨轻即一面 咨部换请另发一口副以存库一副应用 俟部发之法马发到又以存库循环为用 庶不致耽搁久待又督抚有弹较之责监 法粮储二道皆钱粮总司闻省皆系自制 法马亦似应请各发部法遵用再各厅州 县为数繁多难以遍发应仍由司给发其 各府知府衙门为数无多似亦应请发部 法俾其有所凭据各就近考较各厅州县 各厅州县亦便取去相较再向部发司发 酌再行具 奏外所有情节臣谨先行缮折 闻 奏 雍正伍年玖月初贰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