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两浙盐政锢弊酌量疏销缘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李卫
- 官职
- 浙江巡抚驻札杭州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8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应减之语诚去些具题来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浙江巡抚驻劄杭州臣李卫谨
奏为敬陈盐政铜弊酌量疏销事内仰祈
睿鉴指示事窃臣荷蒙
圣恩委任兼理两浙盐政受事以来随时逐件细心访察
必求实在弊端清楚厘剔不敢轻易更空言塞责
今一载有余界知头绪有不可不急于整理者敢为
我
皇上陈之夫裕课莫如销引江浙各县有于额引之外可
以多销者有仅能行销足额并销不及半者甚有片
引不销者在民间无食淡之理若能于少销不销之
处设法疏通则多销之县钱粮岂不充盈而历来盐
臣非不举为无奈恐干例议不敢据实故将不销之
引移于多销之地仍照原额造报是以钱粮不能赢
余多出而私盐亦由此得以充斥也臣去年虽亦循
旧例而行然日夜筹思所以杜私销引之计未尝
不以稽查煎盐之事责之场官而厂员功名之念轻
贪利之心重受贿纵私无人不然而即尽加参革而所
换新官仍复如此此场官之不可恃也又未尝不以
巡缉私盐之事责之营汛兵弁而各官俱有地方公
事岂能每日亲查所差逐队兵丁又皆微末下人更
无身家顾惜多将大伙枭贩纵拿一二小贩塞责此
巡缉之不可恃也从前虽皆有盐政衙门承差督
率商家催募之巡丁各处查缉臣见其未能实心出
力又不得已而差标弁目带领兵丁沿河游巡缉
拏久已知风习为回避并无实效因思臣向日
候选时往来京城曾带有常随家人孙登选粮上库之
韩景琦颇有胆量技艺系兖州府回回虽已捐监在
籍其人勇于向前立心忠干随传其来浙令伊带兵
巡缉遇有私盐即行贩拿甚多屡获拒捕受伤几
亦擒获大伙积枭数起现在究审因而知向日应缉
巡役营汛兵丁与盐院承差之所以缉私无效者总
皆暗赂之所致耳如窦老小妇女背负食盐三四十
觔易来者律不禁捕此
圣朝轸恤穷黎之仁政今则此辈担出月规遂有壮健枭
徒假冒名色非老非卖并挑至七八十觔百余觔不
等遂行贩卖矣又如近场之灶丁向有票引给发贩
纳课定期每日挑盐百觔入城卖与店户为满今则此辈担出
李规遂有两人轮执一引书役重倍于八百觔之
数者绝不过问矣此二项系巡役兵丁与枭徒勾
通弊窦之事也至如盐院承差奉牌巡缉凡拏有大
伙私枭因在案辄先往说开尔等聚集人多我若
沿途来拿固是寡不敌众但已知你们贩私行径若
通知地方文武多带兵役围拿岂能逃脱枭徒惧此
一着只得亲送该差或一二十金数十金不等由是
彼此照会盐船往东则巡船故意往西而私枭竟得
发粮矣更有奸贩商人其力不足以制枭反图私盐
不须纳课出费即向枭买盐借官行私莫可穷诘
此等种种各弊从前盐差初到时未及周知造有所
闻而一年差满不及整顿历任抚臣循相沿至今臣访
查有日始得悉伏思官盐之弊总由于私贩之众
多而灶户之私总在场官之贩纵惟有专设巡盐
员弁以缉私更换实心场官以稽灶庶可渐次杜绝
查浙地私盐出没之所独海宁海盐平湖桐乡为最
且系嘉湖二府贩私门户而海宁之长安镇乃其往
来通中孔道请专设巡盐营把总一员兵一百名在
此镇分巡隘口归臣标左营管辖于海宁等四县及
嘉湖要汛接壤江南之震泽围巡查选募勇健兵丁
充当以商人向日催用巡役之工食给为月饷不足
者即以所获私盐变价添补请将监生韩景琦给与
把总劄付俸薪带领各兵巡缉三年果能有效授以
千总职衔仍留营再缉三年若能始终不懈各处得
以销引保
题到部以守备题用另换巡官但恐兵少地广不能周
巡查抚标额兵八百名除臣衙门向无随丁名粮止
有游守千把各官随丁字识公费各项除去之外尚
有六七百名现皆派委分地巡街仍可于此中暂为
抽派一百名酌委千把总一员带同巡盐把总协缉
令其彼此稽查至出门船脚费即以商家所出盐
院承差廪费拨给俟一二月后酌量调换使不致久
而熟识作弊此缉私之一法也至各场员官卑职小
惟知利欲熏心万万不能改革应将现任场员分别
优劣酌量咨部改补请以捐纳候补候选录用之人
知通判知县等官如有家道殷实情愿効力者发浙
量才分往各场管事专其责成杜绝灶丁私煎私卖之责
俟三年实有成效即予保
题请
旨勅部准照原衔即用在任候选其不能称职者
题明休致回籍不准再选尚有仍蹈故辙劣迹昭著者
题参革职治罪伊等原有身家自能顾惜功名实心出
力此稽灶之一法也以上二条虽不敢必其尽善无
弊而以理势揆度若能实力行之或亦不无裨益至
于所辖江南松江府除盐场一属每平实可多销其余
盐政情形更有与浙不同应否另行设法者盖缘苏
松常镇各州县四水乡港汉皆巨枭大船百十
为群巡捕兵丁力难制伏即如一名枭沈氏久积贩
私伙结党羽徐二等大船装载动辄经众执械拒捕
透漏伤兵殴官横行于两省之间犯案累累皆莫能
制且其勾旗影射人皆称为满洲二姑扬名江浙非
止一日臣访闻贩拿已久该犯始知东躲西避难于
弋获近有松江府海防同知金文宗颇有干才臣委
以督缉之事甫及数月亲往密探将沈氏设法擒获
并拏羽党数人现在提解审明是旗是民尽法
处治然此外余枭私贩尚多岂能尽缉虽松江镇江
俱有提督将车驻劄未尝不差委员弁带兵巡缉奈
旗营兵丁无不买食私盐所以并无实效又江南止
有松所四场民灶杂居向俱就团买食盐盐就肯舍
近图远加以私盐横行商销愈滞之专业逃亡上
海南汇二县数年片引不销前盐臣噶尔泰曾将上
海令博之钤奉两圣调如故臣虽剀切招商着令
买补销升严防地方文武巡拿私贩又经
题明责成苏松太道就近督缉其疏销事宜业已不遗
余力无如浙商资本微薄非两淮富厚可比既不能
尽收灶煎之盐灶户有盐余利安能禁其揭腹以售
而不肯售与私贩况棍徒出本买盐撑死必卖一年
之中拿获问罪者不知凡几现据上海二令纷纷详
请欲以引课摊归田亩因与盐例不合尚在饬议未
定以臣愚见非大为变通不能补救莫若将松所之
浦东袁浦青村下砂四场盐场官于前项候补同知等
官内再选最为殷实有身家者令其管理各灶所煎
之盐尽入官仓除商人收买外余剩者请借动盐臣
笔帖式归公成现项下银两交与场官各员照依场
价尽数收买再择商人之殷实者将盐发与领去
如能照引数完课听其归还本银自行配销不能
完课则于原本之外酌量增价些须令其领出分于
城乡市镇多设店铺卖此消贩按季缴还场员即以
此银源买余多出之价作为赢余逐年将数目造
册报部查核此四场事务更为紧要难辨管理之官
三年内仍行考核保
题果能钱粮清楚引盐多销上等出众者以原衔应升
之缺准其即升至急公称职稍次者照其原衔即用
尚照旧无益者分别参革在灶户盐既得售必不致
欲卖与私贩而枭徒无盐可买亦可望其改业耕耘
既免无知愚氓多罹法网且使平素不销引之县得
以疏销则历来多销之处皆可溢出课额即管理之
各场员先使习学历练亦于将来临民有益但此法
之行原属创始必三四年方能实见成效臣于巡抚
任内之事惟恐日有陨越能预期于数年之后惟
是盐法赖敝已甚臣兼理盐政即有日之责不敢
缄默因循亦不敢草率
题请合先具折陈
奏是否可行伏祈
圣明睿鉴指示钦遵为此谨
奏
雍正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奏
浙江巡撫駐劄杭州臣李衛謹
奏為敬陳鹽政銅弊酌量疏銷事內仰祈
睿鑒指示事竊臣荷蒙
聖恩委任兼理兩浙鹽政受事以來隨時逐件細心訪察
必求實在弊端清楚釐剔不敢輕易更空言塞責
今一載有餘界知頭緒有不可不急於整理者敢為
我
皇上陳之夫裕課莫如銷引江浙各縣有於額引之外可
以多銷者有僅能行銷足額并銷不及半者甚有片
引不銷者在民間無食淡之理若能於少銷不銷之
處設法疏通則多銷之縣錢糧豈不充盈而歷來鹽
臣非不舉為無奈恐干例議不敢據實故將不銷之
引移於多銷之地仍照原額造報是以錢糧不能贏
餘多出而私鹽亦由此得以充斥也臣去年雖亦循
舊例而行然日夜籌思所以杜私銷引之計未嘗
不以稽查煎鹽之事責之場官而廠員功名之念輕
貪利之心重受賄縱私無人不然而即盡加參革而所
換新官仍復如此此場官之不可恃也又未嘗不以
巡緝私鹽之事責之營汛兵弁而各官俱有地方公
事豈能每日親查所差逐隊兵丁又皆微末下人更
無身家顧惜多將大夥梟販縱拿一二小販塞責此
巡緝之不可恃也從前雖皆有鹽政衙門承差督
率商家催募之巡丁各處查緝臣見其未能實心出
力又不得已而差標弁目帶領兵丁沿河遊巡緝
拏久已知風習為回避并無實效因思臣向日
候選時往來京城曾帶有常隨家人孫登選糧上庫之
韓景琦頗有膽量技藝係兗州府回回雖已捐監在
籍其人勇於向前立心忠幹隨傳其來浙令伊帶兵
巡緝遇有私鹽即行販拿甚多屢獲拒捕受傷幾
亦擒獲大夥積梟數起現在究審因而知向日應緝
巡役營汛兵丁與鹽院承差之所以緝私無效者總
皆暗賂之所致耳如竇老小婦女背負食鹽三四十
觔易來者律不禁捕此
聖朝軫恤窮黎之仁政今則此輩擔出月規遂有壯健梟
徒假冒名色非老非賣并挑至七八十觔百餘觔不
等遂行販賣矣又如近場之竈丁向有票引給發販
納課定期每日挑鹽百觔入城賣與店戶為滿今則此輩擔出
李規遂有兩人輪執一引書役重倍於八百觔之
數者絕不過問矣此二項係巡役兵丁與梟徒勾
通弊竇之事也至如鹽院承差奉牌巡緝凡拏有大
夥私梟因在案輒先往說開爾等聚集人多我若
沿途來拿固是寡不敵眾但已知你們販私行徑若
通知地方文武多帶兵役圍拿豈能逃脱梟徒懼此
一着只得親送該差或一二十金數十金不等由是
彼此照會鹽船往東則巡船故意往西而私梟竟得
發糧矣更有奸販商人其力不足以制梟反圖私鹽
不須納課出費即向梟買鹽借官行私莫可窮詰
此等種種各弊從前鹽差初到時未及周知造有所
聞而一年差滿不及整頓歷任撫臣循相沿至今臣訪
查有日始得悉伏思官鹽之弊總由於私販之眾
多而竈戶之私總在場官之販縱惟有專設巡鹽
員弁以緝私更換實心場官以稽竈庶可漸次杜絕
查浙地私鹽出沒之所獨海寧海鹽平湖桐鄉為最
且係嘉湖二府販私門戶而海寧之長安鎮乃其往
來通中孔道請專設巡鹽營把總一員兵一百名在
此鎮分巡隘口歸臣標左營管轄於海寧等四縣及
嘉湖要汛接壤江南之震澤圍巡查選募勇健兵丁
充當以商人向日催用巡役之工食給為月餉不足
者即以所獲私鹽變價添補請將監生韓景琦給與
把總劄付俸薪帶領各兵巡緝三年果能有效授以
千總職銜仍留營再緝三年若能始終不懈各處得
以銷引保
題到部以守備題用另換巡官但恐兵少地廣不能周
巡查撫標額兵八百名除臣衙門向無隨丁名糧止
有遊守千把各官隨丁字識公費各項除去之外尚
有六七百名現皆派委分地巡街仍可於此中暫為
抽派一百名酌委千把總一員帶同巡鹽把總協緝
令其彼此稽查至出門船腳費即以商家所出鹽
院承差廩費撥給俟一二月後酌量調換使不致久
而熟識作弊此緝私之一法也至各場員官卑職小
惟知利慾熏心萬萬不能改革應將現任場員分別
優劣酌量咨部改補請以捐納候補候選錄用之人
知通判知縣等官如有家道殷實情願効力者發浙
量才分往各場管事專其責成杜絕竈丁私煎私賣之責
俟三年實有成效即予保
題請
旨勅部准照原銜即用在任候選其不能稱職者
題明休致回籍不准再選尚有仍蹈故轍劣蹟昭著者
題參革職治罪伊等原有身家自能顧惜功名實心出
力此稽竈之一法也以上二條雖不敢必其盡善無
弊而以理勢揆度若能實力行之或亦不無裨益至
於所轄江南松江府除鹽場一屬每平實可多銷其餘
鹽政情形更有與浙不同應否另行設法者蓋緣蘇
松常鎮各州縣四水鄉港漢皆巨梟大船百十
為羣巡捕兵丁力難制伏即如一名梟沈氏久積販
私夥結黨羽徐二等大船裝載動輒經眾執械拒捕
透漏傷兵毆官橫行於兩省之間犯案纍纍皆莫能
制且其勾旗影射人皆稱為滿洲二姑揚名江浙非
止一日臣訪聞販拿已久該犯始知東躲西避難於
弋獲近有松江府海防同知金文宗頗有幹才臣委
以督緝之事甫及數月親往密探將沈氏設法擒獲
并拏羽黨數人現在提解審明是旗是民盡法
處治然此外餘梟私販尚多豈能盡緝雖松江鎮江
俱有提督將車駐劄未嘗不差委員弁帶兵巡緝奈
旗營兵丁無不買食私鹽所以並無實效又江南止
有松所四場民竈雜居向俱就團買食鹽鹽就肯捨
近圖遠加以私鹽橫行商銷愈滯之專業逃亡上
海南匯二縣數年片引不銷前鹽臣噶爾泰曾將上
海令博之鈐奉兩聖調如故臣雖剴切招商着令
買補銷升嚴防地方文武巡拿私販又經
題明責成蘇松太道就近督緝其疏銷事宜業已不遺
餘力無如浙商資本微薄非兩淮富厚可比既不能
盡收竈煎之鹽竈戶有鹽餘利安能禁其揭腹以售
而不肯售與私販况棍徒出本買鹽撐死必賣一年
之中拿獲問罪者不知凡幾現據上海二令紛紛詳
請欲以引課攤歸田畝因與鹽例不合尚在飭議未
定以臣愚見非大為變通不能補救莫若將松所之
浦東袁浦青村下砂四場鹽場官於前項候補同知等
官內再選最為殷實有身家者令其管理各竈所煎
之鹽盡入官倉除商人收買外餘剩者請借動鹽臣
筆帖式歸公成現項下銀兩交與場官各員照依場
價盡數收買再擇商人之殷實者將鹽發與領去
如能照引數完課聽其歸還本銀自行配銷不能
完課則於原本之外酌量增價些須令其領出分於
城鄉市鎮多設店鋪賣此消販按季繳還場員即以
此銀源買餘多出之價作為贏餘逐年將數目造
冊報部查核此四場事務更為緊要難辨管理之官
三年內仍行考核保
題果能錢糧清楚引鹽多銷上等出眾者以原銜應陞
之缺准其即陞至急公稱職稍次者照其原銜即用
尚照舊無益者分別參革在竈戶鹽既得售必不致
欲賣與私販而梟徒無鹽可買亦可望其改業耕耘
既免無知愚氓多罹法網且使平素不銷引之縣得
以疏銷則歷來多銷之處皆可溢出課額即管理之
各場員先使習學歷練亦於將來臨民有益但此法
之行原屬創始必三四年方能實見成效臣於巡撫
任內之事惟恐日有隕越能預期於數年之後惟
是鹽法賴敝已甚臣兼理鹽政即有日之責不敢
緘默因循亦不敢草率
題請合先具摺陳
奏是否可行伏祈
聖明睿鑒指示欽遵為此謹
奏
雍正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07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