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开发江南水利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8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水利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奏可嘉之至已有旨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南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敬陈水利以修
采择事窃江南水利一事屡荷
圣心眷注谆恳臣前任江苏藩司于所属水利曾悉
心咨访略知大要原拟将此项经费筹划预定
然后详请督抚随其轻重缓急次第举行及奉
圣恩超擢来滇事虽已寝心未转忘前阅邸钞知蒙
圣主发帑金十万委大臣办理且感且奋适值抚臣
陈时夏之母奏
旨就养臣随寓书陈时夏略云疏濬河渠
特赐帑金以资调度不胜惟庆抚松常镇就近之地
料已留心查勘而江宁为省会之区城池尤宜
亟讲都治内外皆有河道秦淮之水四至可通
独以日久湮塞若循源开濬实于民有济扬州
所重全赖五塘久属豪强擅废诸闸淤作田
因占数百里之官塘遂荒数十万之民产至今
少旱即歉多水又淹若将故闸仍旧复造五塘
之水一蓄所费不过数千金而斯民之利甚溥
但湏不畏强御方克有成故虽有贤守令往往
中途遂阻由一郡类推大槩准此即势不能摇
又或造为别议使必不可行此不欲开河之通
弊不可不留意也至高宝一带稍遭水涨即为
民害应设良法为久长之计等语去后复屡读
天谕恺切周密又奉
旨以原任给事中许承宣条奏扬州水利一疏着问
扬州府在京官员其覆奏亦甚详明仰见
圣虑所周无微不烛忻跃之私实不自禁更蒙
圣主着臣胞弟鄂礼同往协办诚恐鄂礼才具少软
设遇有议论异同不能决断除详细札嘱外谨
据臣所见冒昧陈
奏按刘河白茆二屡奉
旨开濬此诚湖海二区之脉络江浙六郡之要津查
康熙九年巡抚张祜开濬刘河二十年巡抚慕
天颜开濬白茆等河其时相去未远皆有志可
考有迹可循自能仰体
圣谕至于江宁之秦淮其源有二一出句容华山一
出溧水东庐山合流入方山埭自通济水门入
于郡城内外交资其利甚溥但久不疏濬即疏
濬亦属故事故河道虽存仅于夏秋水大时𬨎
通舟楫是喜其利者正复无几若不及今大加
疏濬日就埋废势难清理至于扬州之五塘虽
侵占已久而故址皆在但能不畏势豪修治甚
易裨益实多由扬州之邵伯高邮宝应以直达
淮安此一带地方稍遇水大一望汪洋民将不
堪若开濬五塘亦足分其下流但河堤绵亘三
百余里往往淮黄及湖一时汇聚宣泄甚难虽
设闸已多而一旦水势骤急辄横行泛滥多被
冲决湏沿途相度别分支河出水迅驶常就安
澜如此则淮扬二郡永远奠定而江北之水患
息矣至于高家堰为二郡之保障及淮北各州
县皆通河工自有河臣坐镇不时督修又非独
水利所关无俟臣渎江南自刘河白茆之外其
为南北之要津者莫如镇江之漕河在丹徒界
者四十五里在丹阳界者九十里地势如建瓴
虽有京口吕城奔牛诸闸借以蓄水一至冬月
漕河水浅挽运艰难每年挑濬随濬随淤岁以
为常皆由河身浅狭及挑濬时又复苟且为一
时之计所挑淤泥堆积两厓就近之处及大雨
淋泻仍复冲卸入河且水浅之时漕船既不能
行横截河内阻绝民船无由飞渡以致起旱盘
坝行旅艰苦公私交困此又江南河渠大弊亦
不独水利所辟也臣查此地实系杭嘉湖苏松
常镇七府行漕之河而向例每岁挑濬独责之
丹阳是丹阳之民独受其累更有奸胥蠹役地
棍等人得以借名漓派役夫车驴户等人得
以勒索高价而两头来船又得以卸装另载凡
此奸徒皆因以为利故乐其堵塞不乐其疏通
于是勾串夫役原不肯实力疏濬使就深濶又
且贴嘱漕船工水手故意排挤不留余隙甚
至多用小船填塞河缝以绝其往来行人到此
忍气吞声不得不舍舟而陆臣深察其弊曾经
亲勘严饬虽于雍正二年间料估工费公中疏
濬然犹未能如式且附近各境凡有可比丹阳
之练湖者皆应开通以助运河常使流注无穷
不须复浚庶为一劳永逸之计至于各府州县
之内外城河并各镇市之河每被势豪侵占或
填砌狭小或全行堵塞尤可痛恨应严饬有司
尽行疏通不得少有狗庇如仍前因循不即挑
濬清理者一经察出官参吏处势豪之家从重
治罪其各支河港溇塘浦名类不一所在多有
据广督臣孔毓珣所奏各闸各渎各镇市之河
皆就所经历一处而言实不止此九可裨益地
方者应悉令查报酌量经理但河路甚多若必
尽待帑金势难遍给臣窃斟酌条例凡挑濬官
河者一切工费取给公帑其挑濬城河及镇市
之河者则通计河身丈尺俾濒河两岸居民每
户照其基址各浚其半其在巷内不临河者量
为协助深浅宽窄各有定程鳏寡孤独悉以优
免至其间隙之地并无民居以及未挑之先先
需筑坝岸水及挑之日或需拆屋砌厓凡此等
工费公同确估劝令绅衿富户典贾醵商量力
捐输毋许勒派其各支河关系民田者高田挑
濬借水之利低田圩岸驱水之害皆劝令通计
合商彼此交济是官为经营民受惠益势豪奸
蠹不敢阻挠且自费者仍以自给凡有田之业
主种田之佃户皆无不踊跃乐从而为利斯溥
矣再城外运泥之法务令远置低洼之所不令
高出地上城内运泥之法则朝令积之有障隔
之空地俟水通日惟船运至城外亦置于低洼
之所不令高出地上拣湏倡率有方调度有法
一切因时度势之用惟恃乎其人又非臣言之
所能尽也臣自任江南私心取适蒙
圣主轸念及此实千载一时故不揣愚昧越职陈
奏伏乞
圣主睿鉴
采择施行臣尔泰谨
奏
雍正五年八月初十日
奏
雲南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敬陳水利以修
採擇事竊江南水利一事屢荷
聖心眷注諄懇臣前任江蘇藩司于所屬水利曾悉
心諮訪略知大要原擬將此項經費籌畫預定
然後詳請督撫隨其輕重緩急次第舉行及奉
聖恩超擢來滇事雖已寢心未轉忘前閱邸鈔知蒙
聖主發帑金十萬委大臣辦理且感且奮適值撫臣
陳時夏之母奏
旨就養臣隨寓書陳時夏略云疏濬河渠
特賜帑金以資調度不勝惟慶撫松常鎮就近之地
料已留心查勘而江寧為省會之區城池尤宜
亟講都治内外皆有河道秦淮之水四至可通
獨以日久湮塞若循源開濬實于民有濟揚州
所重全賴五塘久屬豪强擅廢諸閘淤作田
因占數百里之官塘遂荒數十萬之民產至今
少旱即歉多水又淹若將故閘仍舊復造五塘
之水一蓄所費不過數千金而斯民之利甚溥
但湏不畏强禦方克有成故雖有賢守令往往
中途遂阻由一郡類推大槩準此即勢不能搖
又或造為別議使必不可行此不欲開河之通
弊不可不留意也至高寶一帶稍遭水漲即為
民害應設良法為久長之計等語去後復屢讀
天諭愷切周密又奉
旨以原任給事中許承宣條奏揚州水利一疏着問
揚州府在京官員其覆奏亦甚詳明仰見
聖慮所周無微不燭忻躍之私實不自禁更蒙
聖主着臣胞弟鄂禮同往協辦誠恐鄂禮才具少軟
設遇有議論異同不能決斷除詳細札囑外謹
據臣所見冒昧陳
奏按劉河白茆二屢奉
旨開濬此誠湖海二區之脈絡江浙六郡之要津查
康熙九年巡撫張祜開濬劉河二十年巡撫慕
天顏開濬白茆等河其時相去未遠皆有志可
考有跡可循自能仰體
聖諭至于江寧之秦淮其源有二一出句容華山一
出溧水東廬山合流入方山埭自通濟水門入
于郡城内外交資其利甚溥但久不疏濬即疏
濬亦屬故事故河道雖存僅于夏秋水大時輶
通舟楫是喜其利者正復無幾若不及今大加
疏濬日就埋廢勢難清理至于揚州之五塘雖
侵佔已久而故址皆在但能不畏勢豪修治甚
易裨益實多由揚州之邵伯高郵寶應以直達
淮安此一帶地方稍遇水大一望汪洋民將不
堪若開濬五塘亦足分其下流但河堤綿亘三
百餘里往往淮黄及湖一時匯聚宣洩甚難雖
設閘已多而一旦水勢驟急輒橫行泛濫多被
衝決湏沿途相度别分支河出水迅駛常就安
瀾如此則淮揚二郡永遠奠定而江北之水患
息矣至于高家堰為二郡之保障及淮北各州
縣皆通河工自有河臣坐鎮不時督修又非獨
水利所關無俟臣瀆江南自劉河白茆之外其
為南北之要津者莫如鎮江之漕河在丹徒界
者四十五里在丹陽界者九十里地勢如建瓴
雖有京口呂城奔牛諸閘藉以蓄水一至冬月
漕河水淺輓運艱難每年挑濬隨濬隨淤歲以
為常皆由河身淺狹及挑濬時又復苟且為一
時之計所挑淤泥堆積兩厓就近之處及大雨
淋瀉仍復衝卸入河且水淺之時漕船既不能
行横截河内阻絕民船無由飛渡以致起旱盤
壩行旅艱苦公私交困此又江南河渠大弊亦
不獨水利所闢也臣查此地實係杭嘉湖蘇松
常鎮七府行漕之河而向例每歲挑濬獨責之
丹陽是丹陽之民獨受其累更有奸胥蠹役地
棍等人得以借名灕派役夫車驢戶等人得
以勒索高價而兩頭來船又得以卸裝另載凡
此奸徒皆因以為利故樂其堵塞不樂其疏通
于是勾串夫役原不肯實力疏濬使就深濶又
且貼囑漕船工水手故意排擠不留餘隙甚
至多用小船填塞河縫以絕其往來行人到此
忍氣吞聲不得不舍舟而陸臣深察其弊曾經
親勘嚴飭雖于雍正二年間料估工費公中疏
濬然猶未能如式且附近各境凡有可比丹陽
之練湖者皆應開通以助運河常使流注無窮
不須復浚庶為一勞永逸之計至于各府州縣
之内外城河并各鎮市之河每被勢豪侵占或
填砌狹小或全行堵塞尤可痛恨應嚴飭有司
盡行疏通不得少有狗庇如仍前因循不即挑
濬清理者一經察出官參吏處勢豪之家從重
治罪其各支河港漊塘浦名類不一所在多有
據廣督臣孔毓珣所奏各閘各瀆各鎮市之河
皆就所經歷一處而言實不止此九可裨益地
方者應悉令查報酌量經理但河路甚多若必
盡待帑金勢難遍給臣竊斟酌條例凡挑濬官
河者一切工費取給公帑其挑濬城河及鎮市
之河者則通計河身丈尺俾瀕河兩岸居民每
戶照其基址各浚其半其在巷内不臨河者量
為協助深淺寬窄各有定程鰥寡孤獨悉以優
免至其間隙之地並無民居以及未挑之先先
需築壩岸水及挑之日或需拆屋砌厓凡此等
工費公同確估勸令紳衿富戶典賈醵商量力
捐輸毋許勒派其各支河關係民田者高田挑
濬借水之利低田圩岸驅水之害皆勸令通計
合商彼此交濟是官為經營民受惠益勢豪奸
蠹不敢阻撓且自費者仍以自給凡有田之業
主種田之佃戶皆無不踴躍樂從而為利斯溥
矣再城外運泥之法務令遠置低窪之所不令
高出地上城内運泥之法則朝令積之有障隔
之空地俟水通日惟船運至城外亦置于低窪
之所不令高出地上揀湏倡率有方調度有法
一切因時度勢之用惟恃乎其人又非臣言之
所能盡也臣自任江南私心取適蒙
聖主軫念及此實千載一時故不揣愚昧越職陳
奏伏乞
聖主睿鑒
採擇施行臣爾泰謹
奏
雍正五年八月初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