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酌定浙西追赃之例以清积案以靖地方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徐鼎
- 官职
- 浙江分巡杭嘉湖道驻札嘉兴府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7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九卿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浙江分巡杭嘉湖道驻劄嘉兴府臣徐鼎谨
奏为请酌浙西追赃之例以清积案以靖地方事
钦惟我
皇上念切安民时以弭盗为急是以屡颁
勅谕如勒缉盗首追查窝家务获伤人之犯究除
盗之党严禁诛锄窝藏盗棍良一切法制
睿虑无不详尽臣到任以后矢志奉行督率所属逐
项稽察每觉匪徒不逮而浙西盗贼拖延滚案
之弊实又因失主必求全赃有以启之也查杭
嘉湖三府民人凡遇被失往往冒开多赃其意
不在治贼之罪而惟冀多赔财物殊不知赃入
贼手立时花销及就获之后胥捕又从中侵剥
即实有之物尚不能十得二三何况虚数追比
稍缓则终归乌有追比过急则设法扳赖甚或
暗窃数家以偿之失主只利其计值赔还而蔓
延滋害者愈多矣其自料罪大恶极虽完赃亦
不能轻释者反乐于久禁监中既可以苟延岁
月又声言某某买过赃物令其亲党与胥捕在
外吓诈至例限已满不容不结则又狡通隔省
隔属案犯牵扯赃证必须待质屡屡提以致
狱囚累累竟不克急正其罪臣愚以为盗窃之
案止宜以原赃有据为定如系强盗确认数件
赃物即行按律治罪如系窃贼审明初供是否
满贯速行搜起得有正赃亦即分别定案似俱
无庸等候追全其赃花费无存者止尽该犯所
有并窝家之产追变给主一面决配正法犯窃
虽轻亦必照例刺字交与保甲收管地方官
不时点查如叠犯三窃务遵定例从重问拟如
此则案件不致壅积良民可免扳累而窃贼畏
惧亦不致流入为盗矣但追起全赃原属定例
未便详请
题改而浙俗相沿又未敢擅行通变谨备悉陈明
伏候
圣裁训谕遵行谨
奏
九卿议奏
雍正五年柒月 拾肆 日
奏
浙江分巡杭嘉湖道駐劄嘉興府臣徐鼎謹
奏為請酌浙西追赃之例以清積案以靖地方事
欽惟我
皇上念切安民時以弭盜為急是以屢頒
勅諭如勒緝盜首追查窩家務獲傷人之犯究除
盜之黨嚴禁誅鋤窩藏盜棍良一切法制
睿慮無不詳盡臣到任以後矢志奉行督率所屬逐
項稽察每覺匪徒不逮而浙西盜賊拖延滾案
之弊實又因失主必求全赃有以啟之也查杭
嘉湖三府民人凡遇被失往往冒開多赃其意
不在治賊之罪而惟冀多賠財物殊不知赃入
賊手立時花銷及就獲之後胥捕又從中侵剝
即實有之物尚不能十得二三何況虛數追比
稍緩則終歸烏有追比過急則設法扳賴甚或
暗竊數家以償之失主只利其計值賠還而蔓
延滋害者愈多矣其自料罪大惡極雖完赃亦
不能輕釋者反樂於久禁監中既可以苟延歲
月又聲言某某買過赃物令其親黨與胥捕在
外嚇詐至例限已滿不容不結則又狡通隔省
隔屬案犯牽扯赃証必須待質屢屢提以致
獄囚纍纍竟不克急正其罪臣愚以為盜竊之
案止宜以原赃有據為定如係強盜確認數件
赃物即行按律治罪如係竊賊審明初供是否
滿貫速行搜起得有正赃亦即分別定案似俱
無庸等候追全其赃花費無存者止盡該犯所
有並窩家之產追變給主一面決配正法犯竊
雖輕亦必照例刺字交與保甲收管地方官
不時點查如疊犯三竊務遵定例從重問擬如
此則案件不致壅積良民可免扳累而竊賊畏
懼亦不致流入為盜矣但追起全赃原屬定例
未便詳請
題改而浙俗相沿又未敢擅行通變謹備悉陳明
伏候
聖裁訓諭遵行謹
奏
九卿議奏
雍正五年柒月 拾肆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