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办理滇省铜盐课项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杨名时
- 官职
- 署理云南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6月1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杨名时有颜言及铜盐亦可为廉耻丧尽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署理云南巡抚臣杨名时谨
奏为恭报办理铜盐课项仰祈
睿鉴事臣查滇省盐课及银铜厂课攸关兵饷盐政历年以
来遵
旨清厘章程渐备盐道刘业长自雍正四年十月到任于
盐务甚为明晰稽察周详操守廉洁足称尽职之员
铜厂则获有余利臣即谕厂官云银课现亏若私收铜
利此心何以自安自此臣绝不取厂规劝勉各官实心办
课指奏
圣祖仁皇帝以铜厂之有余补银厂之不足通融合计若有缺额
俞允自康熙六十年闰六月起至九月止臣捐补缺课银三千六
百四十九两康熙六十年十月起至六十一年九月止臣捐补缺
课银一万四千四百十九两雍正元年十月至十二月臣
捐补缺课银四千一百四十二两雍正元年臣自愿另捐暗
垫缺课银三千两此三年银课俱照额补足无亏系臣整
饬厂务之始自雍正元年臣等遵
旨查奏铜盐议以盐规归公银两内拨补银厂缺课奏
旨准行历年粮道张允随管理厂务调剂得宜力除厂弊
银厂缺课渐少雍正二年三年合共止缺课银二万三
百两雍正四年止缺五千三十两俱遵照以归公盐规银
两拨补无缺又各铜厂课息于遵
旨查奏铜斤案内
奏明每年可办获铜一百余万斤约可获息银二万余
两雍正四年分铜矿颇旺办获铜二百一十五万斤息
可倍增今年永兴铜矿甚旺雍正五年分办铜又
可通于常额足以稍资边饷再查盐沅府属猓猡蠢
动盐课盐斤俱有缺失臣与督臣鄂尔泰驿盐道
刘业长严行查追并设法弥补
奏销无缺兹届雍正四年分各项钱粮
奏销之期臣谨将办足情形据实奏
闻伏乞
皇上垂鉴臣谨
奏
雍正五年六月十七日
署理雲南巡撫臣楊名時謹
奏為恭報辦理銅鹽課項仰祈
睿鑒事臣查滇省鹽課及銀銅廠課攸關兵餉鹽政歷年以
來遵
旨清釐章程漸備鹽道劉業長自雍正四年十月到任於
鹽務甚為明晰稽察周詳操守廉潔足稱盡職之員
銅廠則獲有餘利臣即諭廠官云銀課現虧若私收銅
利此心何以自安自此臣絕不取廠規勸勉各官實心辦
課指奏
聖祖仁皇帝以銅廠之有餘補銀廠之不足通融合計若有缺額
俞允自康熙六十年閏六月起至九月止臣捐補缺課銀三千六
百四十九兩康熙六十年十月起至六十一年九月止臣捐補缺
課銀一萬四千四百十九兩雍正元年十月至十二月臣
捐補缺課銀四千一百四十二兩雍正元年臣自願另捐暗
墊缺課銀三千兩此三年銀課俱照額補足無虧係臣整
飭廠務之始自雍正元年臣等遵
旨查奏銅鹽議以鹽規歸公銀兩內撥補銀廠缺課奏
旨准行歷年糧道張允隨管理廠務調劑得宜力除廠弊
銀廠缺課漸少雍正二年三年合共止缺課銀二萬三
百兩雍正四年止缺五千三十兩俱遵照以歸公鹽規銀
兩撥補無缺又各銅廠課息於遵
旨查奏銅斤案內
奏明每年可辦獲銅一百餘萬斤約可獲息銀二萬餘
兩雍正四年分銅礦頗旺辦獲銅二百一十五萬斤息
可倍增今年永興銅礦甚旺雍正五年分辦銅又
可通於常額足以稍資邊餉再查鹽沅府屬猓玀蠢
動鹽課鹽斤俱有缺失臣與督臣鄂爾泰驛鹽道
劉業長嚴行查追併設法彌補
奏銷無缺茲屆雍正四年分各項錢糧
奏銷之期臣謹將辦足情形據實奏
聞伏乞
皇上垂鑒臣謹
奏
雍正五年六月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4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