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剿惩台湾水沙连社傀儡社等生番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福建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4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战争
- 题目提及府
- 275福建台湾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料理甚属妥协若如内地人有此等事当尽正法但此辈如禽兽无知应如是处治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奏
闻事查台湾北路水沙连社凶番屡行焚杀肆
恶不已臣等委员带兵入山勦惩前经将
已获凶首骨宗等情节具折
闻钦奉
皇上朱批朕看此光景不似能一劳永逸之景
务令料理安协永久平静方好在事人员事
定后应议叙者酌定奏闻应具题者题奏钦
此我
皇上
睿虑周详广远无微不烛臣等谨钦遵
圣谕详细思虑其北路之番虽经勦惩目前
然钦辑但不行周详筹划严密防范稍久
仍恐滋事臣等现经行令台湾镇总兵陈
伦炯及台湾道府二面于要路设汛严防
一面仍令熟商办理之处臣等再加商筹
容另具
奏外又南路傀儡社番亦多焚杀之处前据
巡台御史索琳咨会臣等亦应勦惩臣等
一面咨覆会商一面行台湾镇总兵陈伦
炯台厦道吴昌祚令细细酌量如山中三
月间溪水不大尚可进去即速详细料理
勦惩如春夏之间山溪水已大长难以进
去即行严防俟秋冬之间再行办理兹据
该镇道覆称南路傀儡凶番此时山溪水
大难以进山应俟秋冬之间商酌勦惩但
现在有傀儡番突入阿猴社内杀死土
番巴陵等四口又入扫壁寨内杀死番妇
二口查其住处离山口不远且不须多兵
即可勦惩应先行相机惩创等情前来臣
等已行令将山口相近新经杀死番人凶
番之社酌量派兵先行勦惩俟其勦
惩之后再应作何料理防范之处亦容臣
等再行详细筹划另行
奏
闻外所有前获之凶番骨宗等经台湾道吴昌
祚已委员押解到省臣等会同亲审据各
供骨宗为首出山焚杀过十余次伊自杀
过十人其人头系伊自杀及伙下之人同
杀者亦有别番所杀者因伊头目都放在
伊家又阿密氏猫著一名虽供只杀过二
人而焚杀次数甚多且曾带领众番焚杀
共杀过二十六人情罪最重其余拔思弄
麻思弄兰达氏乌民慢里罕歇笠丹猫
六甲摆本谷宗目堵麻十奔目改旦十三
人或供曾经杀过五人四人三人二人一
人不等亦皆出山焚杀数次其水里万巴
茅肉挽兰卯番牛肉五人虽供未经杀人
然亦屡次同行臣等查楚省红苗治罪之
例伏草杀人再犯者不分首从皆斩立决
骨宗等杀人不止二次应照此例拟罪完
结尚觉罪浮于例但系主番虽经官兵追
拏穷迫无路可走始行投出仍系曾经杀
出之人应行援减但臣等细思骨宗阿密
氏猫著二犯实系首恶且率众杀人肆恶
多次若不即加严惩则各番以为如此焚
杀仍可不死则人人效尤又断不可行臣
等再四就臣等愚昧所见欲将骨宗猫著
二犯仍拟立斩枭示押解至北路番子山
口原行凶之处正法示众其拔思弄等十
三人援减拟斩监候其水里万等五人照
为从例枷责发落但系番人且放回必更
滋事应留在省城永行监禁除审拟之处
另行缮疏具
题请
旨外臣等谨先缮折
奏
闻
雍正五年肆月初肆日
奏
福建總督臣高其倬謹
奏為奏
聞事查臺灣北路水沙連社兇番屢行焚殺肆
惡不已臣等委員帶兵入山勦懲前經將
已獲兇首骨宗等情節具摺
聞欽奉
皇上硃批朕看此光景不似能一勞永逸之景
務令料理安協永久平靜方好在事人員事
定後應議叙者酌定奏聞應具題者題奏欽
此我
皇上
睿慮周詳廣遠無微不燭臣等謹欽遵
聖諭詳細思慮其北路之番雖經勦懲目前
然欽輯但不行周詳籌畫嚴密防範稍久
仍恐滋事臣等現經行令臺灣鎮總兵陳
倫炯及臺灣道府二面於要路設汛嚴防
一面仍令熟商辦理之處臣等再加商籌
容另具
奏外又南路傀儡社番亦多焚殺之處前據
巡臺御史索琳咨會臣等亦應勦懲臣等
一面咨覆會商一面行臺灣鎮總兵陳倫
炯臺廈道吳昌祚令細細酌量如山中三
月間溪水不大尚可進去即速詳細料理
勦懲如春夏之間山溪水已大長難以進
去即行嚴防俟秋冬之間再行辦理兹據
該鎮道覆稱南路傀儡兇番此時山溪水
大難以進山應俟秋冬之間商酌勦懲但
現在有傀儡番突入阿猴社內殺死土
番巴陵等四口又入掃壁寨內殺死番婦
二口查其住處離山口不遠且不須多兵
即可勦懲應先行相機懲創等情前來臣
等已行令將山口相近新經殺死番人兇
番之社酌量派兵先行勦懲俟其勦
懲之後再應作何料理防範之處亦容臣
等再行詳細籌畫另行
奏
聞外所有前獲之兇番骨宗等經臺灣道吳昌
祚已委員押解到省臣等會同親審據各
供骨宗為首出山焚殺過十餘次伊自殺
過十人其人頭係伊自殺及夥下之人同
殺者亦有別番所殺者因伊頭目都放在
伊家又阿密氏猫著一名雖供只殺過二
人而焚殺次數甚多且曾帶領衆番焚殺
共殺過二十六人情罪最重其餘拔思弄
麻思弄蘭達氏烏民慢里罕歇笠丹猫
六甲擺本谷宗目堵麻十奔目改旦十三
人或供曾經殺過五人四人三人二人一
人不等亦皆出山焚殺數次其水里萬巴
茅肉挽蘭卯番牛肉五人雖供未經殺人
然亦屢次同行臣等查楚省紅苗治罪之
例伏草殺人再犯者不分首從皆斬立决
骨宗等殺人不止二次應照此例擬罪完
結尚覺罪浮於例但係主番雖經官兵追
拏窮迫無路可走始行投出仍係曾經殺
出之人應行援減但臣等細思骨宗阿密
氏猫著二犯實係首惡且率衆殺人肆惡
多次若不即加嚴懲則各番以為如此焚
殺仍可不死則人人效尤又斷不可行臣
等再四就臣等愚昧所見欲將骨宗猫著
二犯仍擬立斬梟示押解至北路番子山
口原行兇之處正法示衆其拔思弄等十
三人援減擬斬監候其水里萬等五人照
為從例枷責發落但係番人且放回必更
滋事應留在省城永行監禁除審擬之處
另行繕疏具
題請
旨外臣等謹先繕摺
奏
聞
雍正五年肆月初肆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