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拣发贤员前来经理税务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宜兆熊刘师恕
- 官职
- 吏部尚书仍署理直隶总督礼部右侍郎协办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闰03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部属信得及者部中办事少可那用者皆适用府道目下多少府缺因未得人甚劳朕心另能胜此任者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吏部尚书协办直隶总督事臣宜兆熊
礼部右侍郎协办直隶总督事臣刘师恕 谨
奏为请
旨事窃照天津关税务经前督臣李维
钧委原任直隶按察使浦文焯查收在案今浦文
焯因前任河间府知府任内谕令东光县知县
李文澈承丁忧知县郑三才亏空一案经臣
等具
题奉
旨将浦文焯发审臣等伏思税务关系钱粮今既缺
员自应另行遴选具
题第查直隶各道有水利营田及司放兵饷诸事
最为紧要不能分任而各府知府亦皆有监察
钱粮审刑名之责既难离署远去又难相隔
遥制其余佐贰首领微员未便重任且亦不得
其人现在实无可委之员仰恳
皇上于部属内拣
命一员前来经理臣等仍照例监督稽查核其盈缩
务使裕课恤商与钱粮有无益是否伏乞
皇上睿鉴批示至浦文焯自雍正四年拾壹月贰拾
柒日报满以后所有经收
税银统俟委员到日
清查交代另行核
奏合并声明为此缮折
奏请
旨
雍正五年闰叁月 初 日
奏
(朱批:所奏甚属可嘉。但税课关系国用,若得人,则钱粮不致亏缺,商民亦得安业。若不得人,则必致亏缺,有累商民。尔等可将此税务,或另行选委贤员,或仍令浦文焯管理,务期商民有益,国课无亏,方为妥协。若浦文焯从前果有贪婪之处,亦当据实参奏,不可因朕此旨而稍存回护。将此谕令知之。)
奏
吏部尚書協辦直隸總督事臣宜兆熊
禮部右侍郎協辦直隸總督事臣劉師恕 謹
奏為請
旨事竊照天津關稅務經前督臣李維
鈞委原任直隸按察使浦文焯查收在案今浦文
焯因前任河間府知府任內諭令東光縣知縣
李文澈承丁憂知縣鄭三才虧空一案經臣
等具
題奉
旨將浦文焯發審臣等伏思稅務關係錢糧今既缺
員自應另行遴選具
題第查直隸各道有水利營田及司放兵餉諸事
最為緊要不能分任而各府知府亦皆有監察
錢糧審刑名之責既難離署遠去又難相隔
遙制其餘佐貳首領微員未便重任且亦不得
其人現在實無可委之員仰懇
皇上於部屬內揀
命一員前來經理臣等仍照例監督稽查核其盈縮
務使裕課恤商與錢糧有無益是否伏乞
皇上睿鑒批示至浦文焯自雍正四年拾壹月貳拾
柒日報滿以後所有經收
稅銀統俟委員到日
清查交代另行核
奏合併聲明為此繕摺
奏請
旨
雍正五年閏叁月 初 日
奏
(朱批:所奏甚屬可嘉。但稅課關係國用,若得人,則錢糧不致虧缺,商民亦得安業。若不得人,則必致虧缺,有累商民。爾等可將此稅務,或另行選委賢員,或仍令浦文焯管理,務期商民有益,國課無虧,方為妥協。若浦文焯從前果有貪婪之處,亦當據實參奏,不可因朕此旨而稍存迴護。將此諭令知之。)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