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西安城旗标兵丁雍正五年分月粮支给本色折色每月均搭银米兼放缘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法敏
- 官职
- 陜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闰03月2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军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如此好极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覆
奏事窃照西安在城旗标各兵丁应支雍正五年分
月粮一案经臣将本色折色每月均搭银米兼
放与兵民实有裨益缘由缮折具
奏蒙
皇上朱批若实在是此情形亦当奏闻不应一面分
搭支放若倘因本色不足巧为腾那将来你领罪
不起此事不曾与岳钟琪商酌钦此钦遵伏查
此案雍正四年十一月内督臣岳钟琪奏称旗
标各兵丁五年分应支粟米共一十七万一千
五百五十七石零内除各案仓粮及陆续完过
米共一万四千四百五十石零又折色米六万九
千六百五十八石零又凤翔府属应征米二万
七百九十九石零其西安府属之咸长等一十
四县屯户秋禾无收应征粟米请缓征收不敷
米石请于省仓存贮粟米借支四万六千一百
四十余石并咸长二县仓贮米谷内借支二万
八百九十九石零以足兵食至咸长等十四县
屯户未完粟米俟五年秋收征补还项等因奉
旨该部速议具奏经户部议覆均照该督所请准行
在案臣查得此项兵米系往年春夏秋三季先尽
本色米石支给冬季全支折色银两兵丁支米
之月将食用不完之米粜卖无存遇折价之月
齐赴粮买以致市价高昂兵民皆有米贵之虞
是以臣饬署粮道布政使张廷栋议详将各兵
应支本折银米每月均匀搭放使支米之月兼
支折银不致余米贱粜折银之月并支食米可
免缺米贵粜庶于兵民两有裨益等情通报臣
彼时虽未与督臣面扎商酌而督臣已照该司
所请如详批行在案此项银米原系户部拨定
之数并无增减亦无本色不足巧为腾那之虞
今凛遵
圣谕另行缮疏具
题外合先
缮折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五年闰叁月 日
(朱批:知道了)
奏
為遵
旨覆
奏事竊照西安在城旗標各兵丁應支雍正五年分
月糧一案經臣將本色折色每月均搭銀米兼
放與兵民實有裨益緣由繕摺具
奏蒙
皇上硃批若實在是此情形亦當奏聞不應一面分
搭支放若倘因本色不足巧為騰那將來你領罪
不起此事不曾與岳鍾琪商酌欽此欽遵伏查
此案雍正四年十一月內督臣岳鍾琪奏稱旂
標各兵丁五年分應支粟米共一十七萬一千
五百五十七石零內除各案倉糧及陸續完過
米共一萬四千四百五十石零又折色米六萬九
千六百五十八石零又鳳翔府屬應徵米二萬
七百九十九石零其西安府屬之咸長等一十
四縣屯戶秋禾無收應徵粟米請緩徵收不敷
米石請于省倉存貯粟米借支四萬六千一百
四十餘石并咸長二縣倉貯米穀內借支二萬
八百九十九石零以足兵食至咸長等十四縣
屯戶未完粟米俟五年秋收徵補還項等因奉
旨該部速議具奏經戶部議覆均照該督所請准行
在案臣查得此項兵米係往年春夏秋三季先儘
本色米石支給冬季全支折色銀兩兵丁支米
之月將食用不完之米糶賣無存遇折價之月
齊赴糧買以致市價高昂兵民皆有米貴之虞
是以臣飭署糧道布政使張廷棟議詳將各兵
應支本折銀米每月均勻搭放使支米之月兼
支折銀不致餘米賤糶折銀之月並支食米可
免缺米貴糶庶于兵民兩有裨益等情通報臣
彼時雖未與督臣面扎商酌而督臣已照該司
所請如詳批行在案此項銀米原係戶部撥定
之數並無增減亦無本色不足巧為騰那之虞
今凛遵
聖諭另行繕疏具
題外合先
繕摺
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五年閏叁月 日
(朱批:知道了)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