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湖北省本年内正杂钱粮耗羡银两与支销及存库数目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黄焜
- 官职
- 湖北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闰03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不在奏只在行朕无暇览此便览朕亦难信勉力行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北布政使臣黄焜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蒙
皇上天恩特授湖北布政使已经到任其通省
官员之贤否仓廪之盈虚及凡有关于
国计民生者臣自当钦遵
圣训实心料理另行奏
闻至于每年正杂钱粮耗羡银两与夫支销及
存库数目理合缮折奏
闻谨
奏
一湖北八府每年额征起存地丁银一百
一十一万两内分解
布政司银七十七万两
粮道银六万六千两
驿道银一十八万两
各州县存留官俸役食等项银九万四
千两
一湖北各卫所每年额征屯饷银三万九
千两
一湖北八府每年额征当杂税芦课船料
等银三万余两
一湖北八府州县卫所常平仓谷二十一
万五千石
一湖北八府社仓谷一十四万石
此项原报捐谷三十八万石现在实贮
谷一十四万石其余并未上仓或欠在
民或欠在官现在委员盘查
一湖北各府采买分贮谷一十一万石
一湖北每年荆州并各营满汉官兵俸饷
银六十六万两如无闰月之年约计
银五十八九万两不等
一湖北每年办解铜五十五万余觔共用
银九万九千两
一湖北每年办解黄蜡白蜡一万余觔共
用银二千四百七十两
一湖北八府地丁屯饷自康熙五十五年
起至雍正四年止除完过外尚有未
完银二十七万两
一湖北三分归公耗羡银自雍正元年起
至雍正四年止共额该银一十二万
七千两内
收过银一十一万三千四百两
历任支用过银一十一万一千八百两
存库银一千六百两
未完银一万三千六百两
一臣接前任布政使王克庄移交存库正
杂银一万七千两
又督抚二臣归公三分耗羡并屯饷一
分耗羡银一千六百两
又督臣发贮盐商并武昌府同知规礼
银三千六百两
又抚臣发贮前任抚臣郑任钥银二千
两
一湖北八府征收地丁银两俱加一火耗
每两加收耗羡银一钱内分
总督养廉一分五厘
巡抚养廉一分五厘
以上二项俱存贮司库留充公用
布政使养廉一分五厘
按察使养廉六厘
守巡各道养廉四厘
各府知府养廉一分
各府同知道判养廉三厘
各州县养廉三分二厘
一湖北各卫所征收屯饷银两俱加一火
耗每两加收耗羡银一钱内分
归公一分
布政使养廉三分
各卫所养廉六分
一布政使养廉每年以解司地丁银七千
七万两每两一分五厘计算该得银
一万一千五百两内分
奏销部科饭食银一千七百五十两
户部拨饷饭食银九百两
督抚衙门放炮火药银二百两
杂项公用约银一千两
除用外实在养廉银七千六百五十两
此项臣任所盘费并请幕宾及一应薪
红纸劄共应需银四千两尚余银三千
六百余两臣父弟并臣亲族均沾
皇上天恩
一布政使每年应得屯饷三分养廉银一
千一百七十两
一布政使每年并平余银约有一千两
以上二项查司库每年拨解部饷每千
布政使添平头银八两今留此二项以
为部饷补平之用
一布政使每年应得盐商规礼银六千两
此项久已禁革再有随礼银六百两向
例收受今请归公用
一布政使每年应得盐商完税解费银一
千两
此项请归公用
一布政使每年牙行请给印帖每张规礼
银四两四钱
此项每年请帖之多寡难以悬定臣仅
多尽少俱归公用
朱批:不在奏内行账亦无庸账此使览朕亦难信
以为实勉力实行毋紧
奏
湖北布政使臣黃焜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蒙
皇上天恩特授湖北布政使已經到任其通省
官員之賢否倉廩之盈虛及凡有關於
國計民生者臣自當欽遵
聖訓實心料理另行奏
聞至於每年正雜錢糧耗羨銀兩與夫支銷及
存庫數目理合繕摺奏
聞謹
奏
一湖北八府每年額徵起存地丁銀一百
一十一萬兩內分解
布政司銀七十七萬兩
糧道銀六萬六千兩
驛道銀一十八萬兩
各州縣存留官俸役食等項銀九萬四
千兩
一湖北各衛所每年額徵屯餉銀三萬九
千兩
一湖北八府每年額徵當雜稅蘆課船料
等銀三萬餘兩
一湖北八府州縣衛所常平倉穀二十一
萬五千石
一湖北八府社倉穀一十四萬石
此項原報捐穀三十八萬石現在實貯
穀一十四萬石其餘並未上倉或欠在
民或欠在官現在委員盤查
一湖北各府採買分貯穀一十一萬石
一湖北每年荊州并各營滿漢官兵俸餉
銀六十六萬兩如無閏月之年約計
銀五十八九萬兩不等
一湖北每年辦解銅五十五萬餘觔共用
銀九萬九千兩
一湖北每年辦解黃蠟白蠟一萬餘觔共
用銀二千四百七十兩
一湖北八府地丁屯餉自康熙五十五年
起至雍正四年止除完過外尚有未
完銀二十七萬兩
一湖北三分歸公耗羨銀自雍正元年起
至雍正四年止共額該銀一十二萬
七千兩內
收過銀一十一萬三千四百兩
歷任支用過銀一十一萬一千八百兩
存庫銀一千六百兩
未完銀一萬三千六百兩
一臣接前任布政使王克莊移交存庫正
雜銀一萬七千兩
又督撫二臣歸公三分耗羨并屯餉一
分耗羨銀一千六百兩
又督臣發貯鹽商并武昌府同知規禮
銀三千六百兩
又撫臣發貯前任撫臣鄭任鑰銀二千
兩
一湖北八府徵收地丁銀兩俱加一火耗
每兩加收耗羨銀一錢內分
總督養廉一分五釐
巡撫養廉一分五釐
以上二項俱存貯司庫留充公用
布政使養廉一分五釐
按察使養廉六釐
守巡各道養廉四釐
各府知府養廉一分
各府同知道判養廉三釐
各州縣養廉三分二釐
一湖北各衛所徵收屯餉銀兩俱加一火
耗每兩加收耗羨銀一錢內分
歸公一分
布政使養廉三分
各衛所養廉六分
一布政使養廉每年以解司地丁銀七千
七萬兩每兩一分五釐計算該得銀
一萬一千五百兩內分
奏銷部科飯食銀一千七百五十兩
戶部撥餉飯食銀九百兩
督撫衙門放炮火藥銀二百兩
雜項公用約銀一千兩
除用外實在養廉銀七千六百五十兩
此項臣任所盤費并請幕賓及一應薪
紅紙劄共應需銀四千兩尚餘銀三千
六百餘兩臣父弟并臣親族均沾
皇上天恩
一布政使每年應得屯餉三分養廉銀一
千一百七十兩
一布政使每年并平餘銀約有一千兩
以上二項查司庫每年撥解部餉每千
布政使添平頭銀八兩今留此二項以
為部餉補平之用
一布政使每年應得鹽商規禮銀六千兩
此項久已禁革再有隨禮銀六百兩向
例收受今請歸公用
一布政使每年應得鹽商完稅解費銀一
千兩
此項請歸公用
一布政使每年牙行請給印帖每張規禮
銀四兩四錢
此項每年請帖之多寡難以懸定臣僅
多儘少俱歸公用
硃批:不在奏內行賬亦無庸賬此使覽朕亦難信
以為實勉力實行毋緊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