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云贵边境严禁汉民与苗民秘通药箭宜加管制官仓中平时宜贮存米谷书办拟批宜行禁止等事(附件:朱批修正稿)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5年01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内政礼仪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南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覆
奏事窃候补通判臣管承荫一折荷蒙
颁发到臣捧诵
朱批此条奏对除勾去一条或有可采择之处发来
你看钦此臣谨据愚见备悉陈之
一汉奸宜禁一条查边境迤凶莫如顽苗而顽
苗肆恶专仗汉奸此两省文武所共知而臣
于长寨一案已痛切言之尽法处之但苗之
族类甚繁凡黔粤四川边界所在皆有今安
设营汛兵苗错处之地虽不能禁汉民之不
相往来而刦杀之风自可少息其余无营汛
之寨专属苗夷聚处原不应许汉民杂居多
借贸易之名巧为勾通之计自宜严行禁止
立为条约遍告汉夷汉民无得容留汉民毋
得擅入况保甲之法已行则乡保头人自应
稽查地方陆佑自应首告使皆各有责成违
者并坐而流官土司亦各定考成旧议以拏
获川贩十五名准加纪录一次夫川贩汉奸
潜匿凶寨非动官兵难以擒拏又各分寨穴
并非聚集一处则以时获十五名此最难
之事即或前后合算能拏获者或不止十五
名然多由外结并不报部故虽有鼓励之典
而踊跃効力之员甚少臣请嗣后凡有擒获
川贩汉奸审明实有通同苗夷刦杀案件每
擒获一起即许加纪录一次一切刦杀害事
俱不得外结有能首告川贩汉奸情是罪当
者其应加纪录之官毋获一人赏出首人银
五两但不得挟仇射利如虚反坐将不待三
年而川贩汉奸或可绝迹矣
一药箭宜禁一条臣查凶苗所恃惟有凶器臣
自亲行长寨已将定广各寨凶器查缴无余
仿行通省自可渐及但查内地熟苗所执药箭
易边地生苗查缴甚难若尽收熟苗之器械
或转受生苗之摧残则外侮之来反无以抵
御又不可不预令严定规条通行各属一
切兵器只许收藏在家以防盗贼凡白昼出
门者禁不许携带其有万不得已事必欲夜
行携带兵器者先通知乡保头人告以欲往
某处携带何器何时回家乡约给以图书号
票所过共验塘汛则给以验号票每一塘汛
盘验放行收票登簿每月终乡保至塘汛查
对凡有白昼擅带兵器及夜行无号票带兵
器者塘汛擒获即行票报以盗贼论倘有不
行票报者即一同治罪如此则兵器虽不收
缴与收缴同但须文武各员奉行严明庶能
有济至于药箭多自川粤来现已严示并密
访饬拿其拿白放黑之说臣自受事后即行
严禁犯者惩以重法今此风虽少减尚未能
尽净挽俟凶恶土司目尽情惩创一归法
度后斯此患可绝若不治其本纵时加剪伐
恐旋除旋长终非远计也
一仓贮宜谷一条臣查积贮之法谷原胜米然
行即青黄不接之时减价多籴俟秋成买补
既可推陈纳新并可岁增余息则仓廪日盈
灾荒无虑岂不更善然每见一经官籴则徒
饱吏胥民不沾惠轻赍出重斗籴入官减
价而民未受减价之利官买谷而民徒受买
谷之害此弊江浙为甚云贵亦然臣自莅滇
以来凡银折印借民欠势压等弊皆渐次禁
止其有亏短各属尽勒限完补逾限不完者
即指名
题参今已各知警惕努力急公至千米应易谷虽
经通行现在犹未能尽一应俟各仓清楚后
少待秋成则一转移间粮务可以就绪矣
一黔省鼓铸一条臣查黔省地方瘠民贫故
分毫出入必须较量轻重钱潮银所在通行若
换制钱必先加戥折色甚以为苦况苗夷杂
错见财即杀人往来行客尤未便带钱故鼓
铸之议不果行至于黔省产铜原不止威宁
一府即不须运云南铜亦可供铸但开采
矿厂动聚千万人油米等项定须预筹若少
不接济则商无多息民累贵食一旦封闭而
众无所归则结伙为盗入寨为奸诚不可不
慎也据臣愚见必先开垦田亩多积稻粮则
油米价贱开采不难而铜课既多钱本不重
然后开局鼓铸官私通行则钱可当银民自
乐利庶几可以行远为现今计似犹未敢轻
议也
一书办拟批宜行禁止一条臣查书办拟批原
系铜习缘上下文移非吏不谙是否定例非
吏不熟故官不亲理固全凭乎吏官即亲理
亦半恃乎吏江浙固甚黔省亦未能尽除殊
不知吏等办事则识见原卑吏等见利则眼
孔甚小但知种是图则亦何事非办纵有
精明之官能自作主而蠹胥奸巧窥官之意
指乘官之懈怠援例舍情之确凿鲜有不
为所愚者该通判不准书办拟批之请固亦
清弊之一端但官无识力或少精勤则内幕
代劳之说其弊定与书办拟批等此诚居官
之大戒尤宜痛惩者也挹之事无巨细务
亲看查例酌紧原应分任或平或反断须自
主惟据理按律竭力尽心俾胸中不执一成
见自权度不至于大差至于才具庸惰原不
能自办操守贪鄙原不肯公办者其弊又不
止于徇书买缺家人请票矣谨据愚见逐条
覆
奏伏乞
圣主睿鉴施行臣鄂尔泰谨
奏
雍正五年正月二十五日
奏
雲南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覆
奏事竊候補通判臣管承蔭一摺荷蒙
頒發到臣捧誦
硃批此條奏對除勾去一條或有可採擇之處發來
你看欽此臣謹據愚見備悉陳之
一漢奸宜禁一條查邊境迤兇莫如頑苗而頑
苗肆惡專仗漢奸此兩省文武所共知而臣
于長寨一案已痛切言之盡法處之但苗之
族類甚繁凡黔粵四川邊界所在皆有今安
設營汛兵苗錯處之地雖不能禁漢民之不
相往來而刦殺之風自可少息其餘無營汛
之寨專屬苗夷聚處原不應許漢民雜居多
借貿易之名巧為勾通之計自宜嚴行禁止
立為條約遍告漢夷漢民無得容留漢民毋
得擅入況保甲之法已行則鄉保頭人自應
稽查地方陸佑自應首告使皆各有責成違
者並坐而流官土司亦各定考成舊議以拏
獲川販十五名准加紀錄一次夫川販漢奸
潛匿兇寨非動官兵難以擒拏又各分寨穴
并非聚集一處則以時獲十五名此最難
之事即或前後合算能拏獲者或不止十五
名然多由外結並不報部故雖有鼓勵之典
而踴躍効力之員甚少臣請嗣後凡有擒獲
川販漢奸審明實有通同苗夷刦殺案件每
擒獲一起即許加紀錄一次一切刦殺害事
俱不得外結有能首告川販漢奸情是罪當
者其應加紀錄之官毋獲一人賞出首人銀
五兩但不得挾仇射利如虛反坐將不待三
年而川販漢奸或可絕跡矣
一藥箭宜禁一條臣查兇苗所恃惟有兇器臣
自親行長寨已將定廣各寨兇器查繳無餘
仿行通省自可漸及但查內地熟苗所執藥箭
易邊地生苗查繳甚難若盡收熟苗之器械
或轉受生苗之摧殘則外侮之來反無以抵
禦又不可不預令嚴定規條通行各屬一
切兵器只許收藏在家以防盜賊凡白晝出
門者禁不許攜帶其有萬不得已事必欲夜
行攜帶兵器者先通知鄉保頭人告以欲往
某處攜帶何器何時回家鄉約給以圖書號
票所過共驗塘汛則給以驗號票每一塘汛
盤驗放行收票登簿每月終鄉保至塘汛查
對凡有白晝擅帶兵器及夜行無號票帶兵
器者塘汛擒獲即行票報以盜賊論倘有不
行票報者即一同治罪如此則兵器雖不收
繳與收繳同但須文武各員奉行嚴明庶能
有濟至于藥箭多自川粵來現已嚴示并密
訪飭拿其拿白放黑之說臣自受事後即行
嚴禁犯者懲以重法今此風雖少減尚未能
盡淨挽俟兇惡土司目盡情懲創一歸法
度後斯此患可絕若不治其本縱時加剪伐
恐旋除旋長終非遠計也
一倉貯宜穀一條臣查積貯之法穀原勝米然
行即青黃不接之時減價多糴俟秋成買補
既可推陳納新並可歲增餘息則倉廩日盈
災荒無慮豈不更善然每見一經官糴則徒
飽吏胥民不沾惠輕齎出重斗糴入官減
價而民未受減價之利官買穀而民徒受買
穀之害此弊江浙為甚雲貴亦然臣自蒞滇
以來凡銀折印借民欠勢壓等弊皆漸次禁
止其有虧短各屬盡勒限完補逾限不完者
即指名
題參今已各知警惕努力急公至千米應易穀雖
經通行現在猶未能盡一應俟各倉清楚後
少待秋成則一轉移間糧務可以就緒矣
一黔省鼓鑄一條臣查黔省地方瘠民貧故
分毫出入必須較量輕重錢潮銀所在通行若
換制錢必先加戥折色甚以為苦況苗夷雜
錯見財即殺人往來行客尤未便帶錢故鼓
鑄之議不果行至于黔省產銅原不止威寧
一府即不須運雲南銅亦可供鑄但開採
礦廠動聚千萬人油米等項定須預籌若少
不接濟則商無多息民累貴食一旦封閉而
眾無所歸則結夥為盜入寨為奸誠不可不
慎也據臣愚見必先開墾田畝多積稻糧則
油米價賤開採不難而銅課既多錢本不重
然後開局鼓鑄官私通行則錢可當銀民自
樂利庶幾可以行遠為現今計似猶未敢輕
議也
一書辦擬批宜行禁止一條臣查書辦擬批原
係銅習緣上下文移非吏不諳是否定例非
吏不熟故官不親理固全憑乎吏官即親理
亦半恃乎吏江浙固甚黔省亦未能盡除殊
不知吏等辦事則識見原卑吏等見利則眼
孔甚小但知種是圖則亦何事非辦縱有
精明之官能自作主而蠹胥奸巧窺官之意
指乘官之懈怠援例捨情之確鑿鮮有不
為所愚者該通判不准書辦擬批之請固亦
清弊之一端但官無識力或少精勤則内幕
代勞之說其弊定與書辦擬批等此誠居官
之大戒尤宜痛懲者也挹之事無巨細務
親看查例酌緊原應分任或平或反斷須自
主惟據理按律竭力盡心俾胸中不執一成
見自權度不至於大差至于才具庸惰原不
能自辦操守貪鄙原不肯公辦者其弊又不
止于徇書買缺家人請票矣謹據愚見逐條
覆
奏伏乞
聖主睿鑒施行臣鄂爾泰謹
奏
雍正五年正月二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