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自雍正五年为始将山东分规银两作解饷添平之用不若有明余并所收七分耗羡于年终搭解户部以弥补从前挂欠银两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塞楞额
官职
署理山东巡抚印务侍郎
具奏日期
雍正05年01月2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除此之外尚有何养廉此项先陈世管作何处置也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询问质问

奏折正文

奏 署理山东巡抚印务侍郎臣塞楞额谨 奏为请 旨事去岁年终布政司张保呈送分规手折内 开自雍正四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年终止 抚院应得分规银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三 两零等情到臣臣即面问此分规银两出 自何项据张保回称此系各州县解费及 余平银内存为分规每年约有五万余两 向系院司均分等语臣查东省各属征收 耗羡每两以一钱八分为度以一钱四分 为弥补亏空通省养廉之用各州县听留 一分为公用三分为鲜费是解费三分原 为解饷添平而设今将解费银两私下存 为分规恐不足以服州县之心况院司两 衙门俱蒙 皇上恩赐养廉复又需此分规何为且布政司 张保于臣到任后呈请动支正耗银两为 解饷添平之用臣曾不准动支发司另议 复据张保详称从前原以历年民欠七分 耗羡解饷添平因民欠缓至八年带征所 收七分耗羡无几经本司 奏明于现在耗羡内动支故起解京饷动支 耗银一万二千两为添平之用等语臣思 三分鲜费原应作为解饷添平之用不应 作为分规今将解费存为分规所以添平 又不得不动支正耗况东省历年挂欠户 部短平银共有九万七千余两至今无项 可补臣请自雍正五年为始将此分规银 两不准作为分规即作解饷添平之用如 有余剩并所收七分耗羡于年终笺明搭 解户部以补从前挂欠银两如此则添平 银两不致动支正耗而历年挂欠亦得陆 续弥补在州县不为出之无名而在院司 亦不得视为己有矣是否有当伏候 皇上批示遵行至臣任内去岁冬季应得之分 规银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三两相应交与 司库留充公用为此谨 奏 雍正五年正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2641